刘总哆哆嗦嗦从怀里掏出手帕,弓着腰跪得更低,几乎把整个上半身都贴在地面上,颤抖着手小心翼翼去蹭徐云笙那双根本一尘不染的皮鞋,擦得格外用力,连鞋底侧面沾的一丁点几乎看不见的浮灰都要反复蹭上好几遍,就怕擦得不够干净惹了这位活阎王不快。
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滚落。
整个客厅,只剩下手帕摩擦皮革的沙沙声。
凌钧站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出。
他看着那个昨天还跟自己称兄道弟,在酒桌上吹嘘自己人脉通天的煤老板,此刻像条狗一样匍匐在别人脚下,心里涌起一股彻骨的寒意。
这就是顶层权贵的世界。
在他们眼中,自己这些所谓的成功商人,或许真的,跟蝼蚁没什么区别。
一根手指,就能轻易碾死。
许久,徐云笙收回了脚。
“滚吧。”
刘总又磕了三个响头,这才手脚并用地爬起来,狼狈地逃离了这个让他永生难忘的地方。
客厅里,只剩下徐云笙、林罗和凌钧。
徐云笙端起咖啡,轻轻抿了一口,目光落在窗外鳞次栉比的建筑上,似乎在想些什么。
凌钧站在原地,手心里全是汗,忐忑地等着徐云笙的表态,连呼吸都不自觉放轻了几分。
“林罗。”徐云笙忽然开口。
一直站在阴影里的林罗上前一步。
“老板。”
“凌总的公司,你对接一下,费用给他打个折。”
凌钧心里雪亮,昨晚出手帮忙敲打刘总,顶多只是一张门票让他今天站在这里。
真正让这位太子爷点头的,是自己从始至终这份谦卑恭顺的态度。
徐云笙没再看他,只不耐烦地抬了抬下巴示意他可以走了。
金钱、权力,这些东西,他生来就有。
他想要的东西,从来用不着自己开口,自然有人上赶着捧到他面前。
他早已习惯了别人在他面前的恐惧与臣服。
只要他勾勾手指,有的是人愿意掏心掏肺地跪在他脚下表忠心。
可为什么,那个女人的脸,总是会不受控制地跳进他的脑海里。
那双清澈又倔强的眼睛,那个连个眼神都不肯施舍给他的、毫不在乎的背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