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队长,您是不知道那东西的邪性和厉害啊!”旁边的赵老根脸都白了,凑过来压低声音,带着几分惊恐道。“那雪尸跟铁疙瘩似的,刀砍不动,枪打上去未必能伤着它分毫。前些日子后山那头大野猪,够凶吧?照样被它撕得血淋淋的,老辈人都说‘一猪二熊三老虎’,那野猪都不是对手,咱可不能掉以轻心啊!”
“哈哈,我看你是被那玩意儿吓破胆了!”胡德彪哈哈大笑,拍着赵老根的膀子,语气里满是不屑,“等见了雪尸,你就瞧着,咱怎么收拾它!”
“胡队长,不可轻敌。”马道长一脸凝重,语气不容置疑,“依贫道之见,还是稳妥为好。您让弟兄们把子弹都蘸上黑狗血,否则以它现在的修为,普通子弹压根破不了它的煞气,打上去也是白费功夫。”
王常喜在一旁听着,不住地摇头叹气。这胡德彪是他堂哥的亲信,论起来还跟老王家沾点远亲,这次堂哥派他来,一来是因为这支枪队刚接收了一批德式新装备,别的队伍还在用清代传下来的老枪;二来是前些日子山里剿了股胡子,打了点小胜仗,这胡德彪就有些飘了,眼里压根瞧不上这些民间的邪祟。
“胡队长,还是听马道长的吧。”王常喜走上前,语气诚恳凝重,“这雪尸本就煞气重,如今又把老栓爷的尸身给勾走了,现在咱要面对的是两具雪尸,万不能有半点马虎,一旦出了岔子,整个屯子都得遭殃啊!”
胡德彪虽说狂妄,但对王常喜还算客气——毕竟王常喜的堂哥待他跟亲弟弟似的,看在这层面子上,他摆了摆手:“行行行,就按你们说的办!不就是蘸点黑狗血嘛,多大点事儿。”
人群里的陈江水自始至终一言不发,紧握着腰间的桃木剑。
他眼有些失神,望着远处黑黢黢的林子,那林子深处,仿佛有双眼睛正死死盯着屯子,透着股说不出的寒意。
队伍进村的第三日,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屯子里就忙活开了。
吃过早饭,他们就揣上干粮,把该带的东西都收拾妥当,从屯子口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算下来,队伍一共三十五号人:胡德彪的快枪队二十人,个个背着德式毛瑟快枪,腰里还别着短枪;马道长一人,背着个明黄色的布包,里面装着符纸、桃木剑之类的法器;再加上王常喜、陈江水、赵老根,还有十来个胆子大的后生,都是屯里挑出来的壮汉;另外,大伙儿还从家里带来七条土狗,个个毛色油亮,嗅觉灵敏,专用来追踪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