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策问东南

功冒于杀,弊在考成。

故靖海之策,首在明责实,次在固藩篱,终在绝侥幸。”

开宗明义,她将问题拆解为内部治理与外部防御两个层面,并直指“杀良冒功”的根源在于军功考核制度的扭曲。

这是她跟随沈章处理云川账目、梳理政务所锻炼出对制度漏洞的敏锐嗅觉。

她的对策,环环相扣,构建了一个立体的防御与问责网络: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第一环:明确“连坐问责”,筑起外交篱笆。

“倭寇飘忽,然其劫掠所得、修整补给,终需陆上巢穴。

此巢穴非仅荒岛,往往在 ‘藩国默许之地’。

故,当明告沿海诸藩国及岛屿酋首:‘境内有港、有民资寇者,与寇同罪。

知寇不报、纵寇隐匿者,视为共犯。’

并遣使持节,划定其责,令其自查。

此法如悬刃于邻,可大幅挤压海寇陆上周转空间,迫使其失据。”

这一条,是对林施“直捣巢穴”战略的重要补充和外交细化。

她提出了具体的施压手段,将责任明确到具体的政治实体,使威慑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环:建立“常备水军”,织就海上罗网。

“被动岸防,万里难周。当变守土为 ‘巡海’ 。

遴选浙、福、广谙熟水性之健儿,不隶于地方卫所,专设 ‘靖海水军’ ,配以坚船快艇,分汛区、定航路,

‘无分昼夜,巡弋不绝’。

其责非待寇至而战,而在‘遇商船则护,见可疑则查,遇贼踪则追咬不放、烽燧传警’ 。

使海面常见官军旌旗,则商路畅而贼胆寒。”

这里,她将林施“改戍为征”的进攻性部队,细化成了一支持续存在感的巡逻力量。

这支部队的作用不仅是战斗,更是维持海上秩序、掌握信息主动权,将防御从海岸线推向海洋。

第三环:改革“考功法”,根除冒功土壤。

这第三环与林施所写大差不差,异曲同工。

方惠的整篇策论,如同她为人一般,内敛却步步为营,周全而锋芒内蕴。

她没有直接喊出“打服倭国”的震撼口号,只是构建了一个从外交威慑到日常巡逻,再到制度根除的常态化。

这个方案一旦运转起来,对沿海势力形成的持续挤压和规范力量,或许比一次远征更为持久和根本。

当她也终于搁笔时,日影已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