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有三个弹孔,对吧?”
枪弹痕迹专员点点头。他手里还拿着卷尺和相机,但已经忘了手里的活儿了。FBI里很少有人不认识芬恩的。
“是的,芬恩先生。”
小主,
芬恩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把烟叼回嘴里,慢悠悠地开口。
“那么问题来了。北条健司几天前刚刚在唐人街开枪杀人,吴细九会不知道他有枪吗?一个正常人,会拿着一把水果刀去杀一个持枪者吗?”
在场所有人都愣住了。
因为芬恩说的这个逻辑是没错的。你拿水果刀去找一个持枪者寻仇,那不是找死吗?除非——你去找他的时候,没想过他会开枪。或者,你去找他的时候,他还没拔枪。
北条健司抗议道:“也许是他知道我枪法不好呢?”
芬恩笑了一下。那笑容不大,但北条健司看见的时候,后背凉了一下。
“枪法不好,王富贵会一枪直中心脏?”
枪弹痕迹专员提出质疑:“看巷子里的三枪,似乎都没有打到人啊?”
芬恩摇了摇头。
“先生,你似乎弄混了一个事情——战斗力弱不等于枪法烂。五米之内,枪法好坏已经不重要了。”
维特利点点头。就FBI内部的资料来看,这位芬恩先生,就算是空手,五米之内有人拔枪,那死的也一定是对方。
李祖有些耐不住性子,把手里的瓜子往口袋里一揣,往前凑了一步。
“然后呢?”
芬恩弹了弹烟灰,这次真的有灰了,落在地上,被风卷了一下,散了。
“所以……这个现场会不会是这样的。”
他顿了顿,把烟叼回嘴里,眯着眼,像是在给一段已经排演过很多遍的剧本做最后的润色。
“几天前在这里杀人的北条健司,被纽约警局误判成误杀,自信心膨胀,想要来唐人街抢劫。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三个人会出现在这么一个隐蔽而肮脏的小巷。结果他们抢劫的对象选了吴细九。陈阿山和周虎路过,见义勇为。三人奋起反抗,反杀了那俩日本人。”
他把烟从嘴里拿下来,看着维特利。
“这是正当防卫。”
巷子里安静了一瞬。不是没人说话,是连呼吸都停了。然后有人开始交头接耳,声音嗡嗡的,像一群蜜蜂在远处飞。
维特利有些疑惑地道:“可是……就算是王富贵是他故意杀的……他为什么还要回唐人街抢劫呢?”
这话说得,已经偏袒得没边儿了。维特利自己都没意识到,他的语气里已经没有“查案”的意思了,他在找理由——找一个能让这个故事成立的、合情合理的、陪审团会相信的理由。
芬恩笑着摇摇头。
“维特利先生,你是一个好人,所以可能不太了解这种心情。霸凌者是会上瘾的,就是俗话说的——欺负人没够儿。”
他把烟叼回嘴里,吸了最后一口,烟头猛地一亮,暗红色的光在午后的阴影里闪了一下。
“另外,蔡格尼克效应会让凶手重返案发现场。这是一种变态心理,您可以问问实验室的同事。”
维特利双手一拍,脸上的表情从疑惑变成了恍然大悟,从恍然大悟变成了“我怎么没想到”。
“这下就说得通了!”
通你大爷。
北条爷俩的脸青了。不是形容词,是真的青了。北条雄信的脸从白变青,从青变紫,嘴唇在发抖,喉结在滚动,像是有什么东西堵在嗓子眼里,上不来,下不去。北条健司的脸色更难看,白的,灰的,像一堵被雨淋了很久的墙皮,一碰就掉渣。
他们的血压高得直头晕,太阳穴上的血管一蹦一蹦的,像有人在里面敲鼓。
李祖一脸惊叹地看着自己老爹。
卧槽。原来说瞎话可以这么理直气壮?
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又闭上了。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摸出几颗瓜子,塞进嘴里,嗑了一颗,嚼了嚼,咽了。
他决定,今天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