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铁律锁地

如此,未来征地补偿便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可免无穷争执。”

“其二,严控规划,惩戒投机。”

陈睿继续道,“铁路最终勘定路线,在陛下御批、正式公告天下之前,当列为中枢机密,仅限于极少数必要人员知晓。

凡有泄露规划机密、或在此‘预期用地’范围内,于法令颁布后大量购置土地、查实确为投机者,朝廷有权按原购价或基准价强制购回,并课以购地款五成之罚金!

情节严重、阻挠工程者,依《唐律》妨碍公务、欺骗官府论处,决不姑息!”

刑部尚书肃然接口:“臣附议。此等行径,实与国争利,坏朝廷大计,当以重典震慑。刑部将全力配合,厘清法律条款,确保有法必依。”

“其三,专设衙署,强化执行。”

陈睿提出了最关键的组织保障,“铁路用地征用,牵涉勘界、计价、补偿、迁移、纠纷调处等诸般繁杂事务,若交由地方州县,恐力有未逮或易生弊案。

臣奏请于户部下,设交通用地管理署,选派刚正果敢、精通律法钱粮之干员,专司铁路用地一切事宜,有权要求地方官府配合,遇有阻挠,可请调当地府兵维持秩序。

其行事文书,直通中枢,不受地方掣肘!”

这个提议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意味着将一部分土地管辖权从地方收归中央直管,权力极大!

尚书右仆射长孙无忌缓缓出列,他是关陇贵族代表,深知其中利害,但更明白皇帝决心已定。

他斟酌道:“专设衙署,事权统一,确有必要,可提高效率,防止推诿。然其权责边界、与地方州县如何协同、监察如何跟进,需有细致章程,以免滋生专横或新的弊端。

臣建议,此署官员人选,当由陛下亲自审定,御史台亦需派员常驻或定期巡察。”

李世民微微颔首:“辅机所虑周全。此署干系重大,人选朕自会留意。御史台监督,理当如此。”

“其四,利益疏导,化阻为助。”

陈睿话锋一转,提出了怀柔之策,“铁路建设,确需巨量资金与物料。

对于沿线被征用土地之业主,尤其是田产较多者,朝廷补偿,除银钱外,亦可提供选择:允许其将部分应得补偿,折算为‘大唐铁路公司’之股份,或认购朝廷发行的‘铁路建设专项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