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觉得可惜么?”

他问,“一直默默付出,对方却全然不知。

也许你说出口了,他也会告诉你,他心里也有你。

何必这样迟疑?我向来觉得感情就该摊开讲,爱或不爱,清清楚楚。

拖拖拉拉的,反倒可能因为种种顾虑错过真正对的人,那才叫遗憾。”

肉丝只是抿着唇不作声。

她能说什么呢?她喜欢的人,此刻就在眼前。

沈天明以为自己的话起了效。

他向来觉得自己在劝人方面颇有天赋,于是话匣子又关不住了。

“这年头,能遇到真心不容易,多少人是权衡利弊才在一起的。

所以啊,要是真喜欢,就得大胆说出来。

别怕对方不喜欢,就怕对方也喜欢,却谁都不敢开口,白白浪费一段缘分——你说憋不憋屈?”

肉丝点点头。

即便不表白,能听他谈谈感情观,也是好的。

但她忽然抬起头,眼里带着困惑:“你绯闻不少,可你自己……真有认真喜欢过一个人吗?”

这话像按下了静音键,沈天明顿时收了声。

是啊,来来去去那么多人里,他有真正喜欢过谁吗?喜欢究竟是什么感觉,他似乎还没体会过。

方才还在那儿一本正经地教别人,轮到自个儿,才发现原来自己也不懂。

沈天明摇了摇头,一时无言。

遇见漂亮的姑娘,任谁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心底或许还会生出结识的念头。

可这能算是喜欢吗?沈天明对“喜欢”

二字,自有他的理解。

就像高中时代,他每天最期盼的不过是见到那个人影——哪怕只是远远望见教室窗边她低头写字的侧脸,整颗心就像被温水浸透般妥帖。

那时候他甚至讨厌周末。

同桌总笑他念书念傻了,只有他自己知道,是因为周六周日见不到她。

每逢国庆长假,同学们欢呼雀跃,他却觉得七天漫长得像七个世纪。

教室空了,走廊静了,那个总穿着浅蓝色校服的身影消失在人群里,连带着把他的魂也抽走了半边。

整整三年,他的目光从未偏离过那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