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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氏道:“桃花酒若放的是酒曲,三五日便可得到桃花酒了,这时的桃花酒性子淡,不醉人。”

郑秋实掰手指算日子,算起来刚好三天了,他又惊又喜,起身准备去拿酒坛,凌难却先起身去帮忙。

桃花酒坛一打开,一股淡淡的酒香味扑鼻而来,带着桃花独有的香味,直击灵魂,清香中混着酒的醇香,肆无忌惮地在空气中弥漫,让人口齿生津。

就连低头大口吃肉的张翠芬都抬头,眼神一直往酒坛里瞟。

陈氏吸了吸味道,道:“酒不算烈,正好适合我们女人和哥儿喝。”

郑秋实酒性差的出奇,平时只敢喝一些果酒和鸡尾酒,像阿李叔家的那种烈性酒是丝毫不敢沾的。

既然都开盖了,那必定是要喝的了。

家里穷,没有专门的酒盅,凌难便取来几个小破碗,给每人盛了一碗桃花酒。

桃花酒呈透明粉,如同新生婴儿肌肤般透嫩,抿上一小口,有些酸酸甜甜,口感顺滑,味道上没有酒的辛辣,反而有一种被桃花包裹的温柔。

桃花酒的酸甜,中和掉了红烧肉的油腻,让口腔瞬间清爽起来,仿佛炎炎夏日刚冲了个冷水澡,爽快无比。

有了桃花酒的洗涤和点缀,红烧肉被吃得更快了。

张翠芬吃得最凶,像是一辈子都没吃过肉一般,吃得满嘴都是红红的酱汁。陈氏倒比她矜持太多,但是也看得出她是端着架子、耐住性子在吃。

郑秋实连忙又夹了一点红烧肉,咽了几口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