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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本次企划的背景。也就是海禁制度的由来和现状。

明初沿袭唐、宋、元朝的“朝贡贸易”政策,但由于朝贡贸易不断亏本,以致国库空虚。且太·祖皇帝陛下认为明朝的根本在于农业,农业足以养活大明王朝。再加上民间私人海外贸易和倭寇的猖獗,太·祖皇帝颁布“寸板不许下海”的海禁政策来遏制对外交往。

永乐年间虽然有太监郑和七下西洋,但那是朝廷行为,民间依然禁止海上贸易。

为了防止沿海人民入海通商,法律规定了严酷的处罚办法。沿海地区百姓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海禁”杜绝了沿海地区百姓的正常谋生之路,他们只能进行斗争,激化了沿海地区的矛盾,导致一些沿海地区的百姓打着倭寇的旗号海上通商或抢劫。更有甚者投敌帮助倭寇。

接着是开放海禁的意义。

“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这是嘉靖年间福建巡抚许孚远奏疏里的话,也就是说,如果打开海上贸易,盗匪就会变为商人,如果禁海,海商就会变为盗匪。

大明朝的丝织品、瓷器、茶叶、铁器等广受世界各国欢迎,而许多国家缺乏优质商品来满足大明国内需求,只好以白银支付所购大明商品,所以,如果开放海禁,将会有大量白银流入大明。

况且,外国货物(包括朝贡贸易)进入大明可征收关税,也是增进国库税收的一种途径。

然后是如何开放海禁,也就是政策的具体内容。

开放港口,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督饷馆对私人海外贸易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出海贸易的船只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船主要向督饷馆领取船引并交纳引税。

此外,禁止对日本的贸易,所有出海船只均不得前往日本,否则处以“通倭”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