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机票是我当年参加的那场比赛的奖品,纽约,那可真是个大城市。”大胡子叹了一口气,旋即又对着杜牧之释然一笑,“不过也看不到怀俄明里这一座又一座的山了。”

他没说的是,那天晚上,自己对着破败的牛场背向着散场的霓虹,吹着夜来的凉风喝下一罐又一罐的酒。而费尔德回到家里,怜惜地擦了擦飞机模型,上了最后一遍松油,默默把它收进了衣柜的最里层,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取出来过。

他们在一九六五年的夏末送了乔纳森最后一程,看着他带着各自的梦想,飞向遥远的大都市。

“后来,费尔德那老家伙顺利成了镇长,而我继续过着我一成不变的,如同黑麦面包上早敷的油酪一样无味的牛仔生活。牛仔,牛仔,说起来好听,但其实只不过是替别人放牛的而已。”大胡子自嘲一笑。

他向杜牧之讲起,二三十年代,自己的父亲跟随着劳工潮来到了这片刚从墨西哥手里夺过来的西部大平原上,这里生长着漫山遍野的曼格拉草,冬季也不会枯死,因此许多大农场主都将这里当做放养牛的天然牧场。

“你猜猜看?一开始我父亲放的是什么牛呢?”大胡子把手里的酒壶扔给杜牧之,杜牧之会意,从随身带着的谷酒掏出来,倒满再扔还给大胡子,这是大胡子喝酒的习惯,从来不用别的玻璃瓶。

“美野?还是这儿的格纳丽?”想了想杜牧之觉得也不太对,那数量就太少了。

果不其然,大胡子冷笑一声,“是德克萨斯长角牛。”

一战结束,美国经历过短暂的经济腾飞,城市人口大大增加,肉类需求直线上升。牧牛这一职业也应运而生,说得好听是牛仔,可大胡子对这个单词总是不屑一顾,他总觉得被附加了太多的一些人想看到的东西。

“当时的畜牧只不过是把牛放到荒地,任它们吃草。而我们的任务就是骑着马,驱赶着带上印记的牛翻山越岭,照看着他们乖乖吃草,驱赶前来偷猎的人和窥伺在一旁的野兽,一直驱赶到牛镇进行交易。当然了,免不了要走丢几只或者死掉几只,都会被那些铁公鸡们臭骂一顿,在他们眼里,当然还是自己的牛更金贵一些。”大胡子咋了咋嘴,很是不屑,他一向是个叛逆小子,当然会把雇主们气个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