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刚来一个多月。”
“在哪个部门高就?”
这个问题很自然,但我不能说实话。华润干部的身份敏感,我不能以这个名义咨询私人商业事务。
“我在一家贸易公司工作。”我含糊地说,“今天来咨询,是有些私人问题想请教。”
陈律师点点头,没有追问:“请讲。”
我斟酌着措辞:“陈律师,我有个亲戚,想在香港做些小生意。但他不是香港人,也没有香港身份证。想问一下,有什么合法途径可以在香港注册公司?”
陈律师推了推眼镜:“这个问题很常见。香港是自由港,对公司注册者的国籍没有限制。外国人、大陆人都可以注册。关键是……”
他顿了顿:“需要有一个香港居民作为公司董事或股东。另外,要有香港的注册地址。”
“如果没有香港居民愿意合作呢?”
“那就比较麻烦。”陈律师说,“不过,可以找信托公司或律师事务所代持股份。我们事务所也提供这种服务,当然,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我记下了。代持股份,这是常见操作。
“另外,”我继续问,“如果公司赚了钱,想把资金汇回大陆,是否可行?”
陈律师的表情变得谨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目前大陆的外汇管制很严格,个人汇款限制很多。但如果通过正规贸易渠道,比如公司对公司的汇款,会容易一些。”
他看了我一眼:“韩先生,恕我直言,您问的这些问题,不像‘小生意’那么简单。您那位亲戚,到底想做什么?”
我笑了笑:“确实是些小生意。比如开个士多店,或者做点小贸易。”
陈律师显然不信,但也没有深究。律师的职业操守让他懂得分寸。
“如果只是开士多店,其实不用注册公司。”他说,“以个人名义申请商业登记就可以。但如果是做贸易,特别是进出口,就需要公司实体了。”
“我明白了。”我点头,“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如果有人想从大陆带些旧物过来,比如家传的字画、借据之类,有什么合法渠道吗?”
陈律师这次真的皱起了眉头:“字画、古董这类文物,出境需要大陆文物部门的批准。私人借据倒是不算文物,但也要看内容。如果是涉及财产权利的旧借据,可能被视为有价证券,出入境也会有管制。”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韩先生,我多嘴一句。香港这个地方,表面自由,实际上有很多看不见的规则。特别是涉及跨境的事情,要特别小心。有些灰色地带的‘办法’,短期可能有效,长期风险很大。”
这话说得很含蓄,但我听懂了。他在提醒我,不要走歪路。
“谢谢陈律师提醒。”我真诚地说,“我就是想了解清楚规则,合法合规地做事。”
“那就好。”陈律师脸色缓和了些,“如果需要注册公司或咨询其他法律问题,可以随时来找我。初次咨询免费,后续服务我们会按标准收费。”
“明白。谢谢陈律师。”
离开律师事务所时,我已经有了清晰的思路。
第一,以私人名义在香港做生意是可行的,但需要找本地人代持股份。
第二,零售和贸易可以同时进行。零售店作为终端销售点,贸易公司作为采购和批发平台。两者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