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更为精致的奏本被呈上。朱由检仔细翻阅。草案核心清晰:
一、设立“移民抚垦总局”,直属内阁,统筹全国移民事务,在天津、登州、福州、广州、琼州设分局。
二、鼓励对象:主要为无地少地贫民、受灾流民、自愿前往之军户余丁。对于情节较轻、非十恶之罪犯,亦可以“垦殖赎罪”。
三、优惠政策:
(1)官给路费:根据目的地远近,发放银元券作为安家、路费补贴,可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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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分配:辽东,每丁授田五十亩(水田、旱地搭配);东宁,每丁授田三十亩(考虑耕植条件);澳洲,初定每丁授草场百亩或可垦地五十亩,均颁发地契,前五年免赋,第六年起轻税。
(3)赋税减免:如前所述,并优先收购其产出。
(4)安全保障:辽东由驻军保护;东宁由驻军及归化社兵协助;澳洲由驻防海军陆战队及逐步组建的民兵负责。
(5)初期扶持:免费或借贷提供第一批种子、基础农具,协助修建简易住房,派遣少量医官、兽医。
四、地方配合:各源头省份,需配合宣传、登记、输送移民,不得阻拦。目的地官府,需妥善安置,并定期上报垦殖进度与困难。
草案考虑颇为周详,显然经过多次商议。但争论也随之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