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质地上乘的红袍上只在关键部位穿戴着铠甲,较之印象中那个贪吃懒散的家伙,多出八分豪奢威武之气。

那铠甲一看就是好材料,被匠人打造成凶兽的造型,百炼长枪倚靠在肩头,他笑也痴缠,怒也狂放,像是一副热血与烈酒绘制成的画。

乌黑的头发,额头烫金的神纹,赤如鲜血的衣摆,每一分,每一寸都写满了桀骜骄纵。

在疯魔的跟班中,向君华这条小尾巴就只是负责给他送酒。

类似他这样的人,魔皇宫内每天都不缺,大半打着被疯魔一眼看中,从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主意个个摆的挺正,可惜至今没人心想事成。

有时向君华也会躲在角落,好好看着这个在大殿上,风姿肆意,张狂傲慢的魔道之主。

即使心知他最后会被温池舟所败。

但这一刻,这一时,这里有无数人为他的魅力所倾倒。

高颂他的名,畅想那由他缔造的恢弘霸业。

“真是看不出来,这时的疯魔,和未来的那个疯魔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

向君华一边刷酒坛子,一边在心里嘀咕。

自从混入魔皇宫,他就彻底成了一名优秀的杂工。

隐藏着自己真正的修为,装成金丹修士的模样,被那些魔宫里的修士吆五喝六。

换成别的大能一准不能忍!

然而向君华本就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心态,被使唤了也就被使唤了,反正大多时候,自己的工作更多是服侍魔皇。

说是服侍……更多的就是送酒加刷酒坛子。

总体而言还算轻巧。

比起他,那些“同僚”们才是特别乐意上手些麻烦的工作。

好比去人前伺候那些魔皇手底下的魔将,从陛下这里找不到存在感,就想爬上其他大人物的床。

在这人心混乱,秩序崩坏的乱世,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疯狂抓紧手边儿的资源。

相比之下,随心所欲,掀起惊天大战的疯魔反倒是个奇怪的人。

而心甘情愿刷酒坛子的自己也是。

从翻滚的凉水中掏出一个只有巴掌大的瓷瓶,这应该也是某种酒的容器,而且还是上品,经过滚水的冲刷,再放到凉水中清洗,酒瓶口还有淡淡的香味萦绕。

向君华嗅了嗅瓶口位置发出的清冽酒香,正打算开始搓洗,不经意的一个抬眼,思思念念的人竟然就这般毫无预兆的出现在眼前。

相比起上次见面,更为非人的面容依旧以惊艳绝伦的模样出现在他的视野当中。

扫过向君华时,温池舟使用的陌生眼神,冷漠姿态,像是一块永恒时光也无法化开的寒冰。

而他瞩目着冰川,像生物看到太阳一样开心。

甩甩手,向君华怀揣所有人都能看出来的雀跃,一溜烟的追上去。

再次,变成那名只属于昊天大帝,温池舟的见证者。

作者有话要说:健身第二天,饿的要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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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零一

金乌一族洛天晴是整个修真界历史的见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