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对喜欢小说的拙劣模仿)
锈水镇的雨,从来都不是淅淅沥沥的温柔模样。
像是掺了铁屑的水雾,黏腻地裹在空气里,落在皮肤上带着细微的刺痛,久而久之,连呼吸都染上了铁锈与潮湿混合的、挥之不去的味道。李望蜷缩在窝棚角落的干草堆里,听着雨丝打在破旧油布上的噼啪声,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裤兜里那个早已没电的手机。
手机壳边缘已经被磨得发白,上面印着的《龙族》封面图案却还依稀可辨——路明非背着剑站在雨夜的天台上,身后是城市的霓虹,眼神里藏着少年人特有的迷茫与倔强。李望用指腹蹭过那个模糊的身影,心脏像是被浸在冷水里,泛起一阵钝痛。
他还能清晰地记得那个“雨落狂流之夜”。
前世的他,22岁,刚从三流大学毕业,找不到像样的工作,每天窝在出租屋里投简历、打游戏,日子过得像一潭死水。唯一的慰藉,就是那本翻烂了的《龙族》。他不是什么文学爱好者,甚至很多时候看不懂书中那些宏大的叙事和复杂的隐喻,但他偏偏能在路明非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那个总是被忽视、被嘲笑,关键时刻却又硬着头皮往前冲的“衰小孩”,那种被命运推着走、身不由己的无力感,像针一样扎进他平庸得毫无波澜的人生。
那天晚上,下着和锈水镇一模一样的雨,风卷着雨点砸在窗户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他看完了最后一页,合上书时,心里空落落的,像是被掏走了什么。书里路明非用四分之一的生命换来了力量,却终究留不住想守护的人,那种深入骨髓的孤独与遗憾,让他坐立难安。他鬼使神差地抓起书,想走到楼下的便利店买瓶冰啤酒,却没注意到窗户没关,一阵狂风卷过,那本翻烂的书直接飞出了窗外,落在了马路中央。
“操。”他低骂一声,想也没想就冲了出去。
雨太大了,模糊了视线,马路上的车灯像两柄刺目的利剑,从远处疾驰而来。他满脑子都是那本书上密密麻麻的笔记,那些被他划了又划的句子,还有路明非最后孤单的背影。他甚至没看清那辆车的颜色,只觉得刺眼的白光瞬间吞噬了一切,身体被巨大的力量抛起,然后重重落下,意识沉入黑暗之前,他手里还死死攥着书的一角,耳边似乎还响着风的呼啸,像是有人在低声笑。
再次醒来时,世界就变了。
他躺在一片泥泞的草丛里,雨还在下,只是不再是城市里那种带着尾气味道的雨,而是混杂着草木与泥土气息的、更冷的雨。身上的衣服变成了粗布麻衣,沾满了泥污,而他的身体,也不再是那个22岁、有些瘦弱的青年——个子变矮了,四肢纤细了些,皮肤是健康的浅棕色,左眼下多了一道浅浅的疤痕,摸起来有些粗糙。最让他崩溃的是,他的耳朵变成了毛茸茸的三角形,顶端还带着一点浅棕色的绒毛,身后偶尔会不受控制地冒出一条同样毛茸茸的尾巴,甩动两下又慌忙收回去。
后来他才知道,这里是锈水镇,一个位于兽人与人类交界地带的破败小镇,而他,变成了一个柴犬种的犬兽人,一个被镇上的老鞋匠捡回来的、失去记忆的“孤儿”。老鞋匠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阿努,意思是“被拾取的”。
李望不喜欢这个名字。
阿努,被拾取的,像一件没人要的垃圾,被随意丢在了这个陌生的世界。他更愿意叫自己李望,那个带着“眺望与期望”的名字,哪怕他现在的人生根本没有什么可眺望的,也没有什么期望可言。
老鞋匠是个沉默寡言的人类老头,脸上布满了皱纹,像是被岁月和风沙雕刻过。他没问过李望的来历,只是给了他一个遮风挡雨的窝棚,每天让他帮忙劈柴、跑腿,换一口吃的。李望也乐得这样,他只想当个隐形人,在这个破败的小镇里安安静静地活下去,远离一切可能触发“剧情”的东西。
因为他发现,这个世界和《龙族》太像了。
这里有兽人,有强大的力量体系,有等级森严的族群,还有隐藏在平静表面下的危机。镇上偶尔会来一些穿着华丽铠甲的兽人,他们眼神锐利,气息强大,像极了书里的卡塞尔学院的执行部专员。还有那些关于“远古契约”“异界裂隙”的传闻,在酒馆里被酒徒们低声谈论,每一个字都让李望心惊肉跳。
他太清楚《龙族》的剧本了,那些看似偶然的相遇,那些突如其来的危机,那些被迫做出的选择,到最后都会指向一场盛大而悲凉的牺牲。他不想当主角,不想被命运拖拽着前行,不想像路明非那样,一次次用珍贵的东西去交换力量,最后却一无所有。
所以他活得小心翼翼,像一只受惊的兔子,尽量避开所有人的视线。
他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帮老鞋匠劈柴、挑水,然后就拿着一把锄头,去镇外的荒地里开垦一小块菜园。那把锄头是老鞋匠给他的,木柄已经被磨得光滑,铁头锈迹斑斑,却很趁手。他喜欢种地,不是因为喜欢劳动,而是因为种地是一件可控的事情——你付出多少汗水,就能收获多少果实,没有意外,没有转折,更没有什么该死的“剧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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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菜地里种了些土豆和青菜,每天除了给老鞋匠帮忙,其余的时间都耗在菜地里。他会对着地里的嫩芽发呆,脑子里循环播放着《龙族》的情节,然后忍不住吐槽:“路明非至少还有小魔鬼可以交易,我呢?我连个交易对象都没有,哦不对,我连需要交易的场景都不想遇到。”
他的朋友很少,准确来说,几乎没有。
镇上的兽人大多粗犷豪放,喜欢喝酒打架,他们觉得李望(阿努)太安静,太古怪,像个异类。人类则对兽人抱有天然的警惕,除了老鞋匠,很少有人愿意和他说话。他也乐得独处,每天晚上回到窝棚,就会拿出那个没电的手机,贴在胸口。
手机里没有电话,没有信息,甚至连时间都停留在了他穿越的那天晚上,但它是他与前世唯一的联系,是他在这个陌生世界里最后的慰藉。他会摸着手机壳上的路明非,低声说:“你看,我比你惨多了吧?你至少还在自己的世界里,而我,连回去的路都没有。”
有时候,他会忍不住想,如果那天晚上他没有冲出去捡那本书,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一切?如果他没有那么喜欢《龙族》,没有那么强烈的共鸣,是不是命运就不会把他扔进这个类似的世界里?
但没有如果。
就像《龙族》里说的,命运这东西,往往在你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把你套牢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雨还是经常下,锈水镇还是那么破败,李望的菜园里长出了绿油油的青菜,一切似乎都在朝着他期望的方向发展——平淡,乏味,却安全。
直到那个声音的出现。
那是在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月,一个同样下雨的夜晚。
那天他在菜地里忙活了一天,浑身湿透,回到窝棚时,已经累得只想瘫倒。他刚坐在干草堆上,左眼下的疤痕突然开始发热,像是有一团小小的火焰在皮肤下燃烧。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摸,却发现疤痕的温度越来越高,甚至开始隐隐作痛。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在他脑海里响起。
那声音很奇特,带着一种金属摩擦般的冷硬,又夹杂着一丝戏谑的笑意,像是来自很远的地方,又像是近在耳边。
“哟,我的小宿主,适应得还不错嘛。”
李望浑身一僵,猛地从干草堆上弹了起来,警惕地环顾四周。窝棚很小,除了一张破旧的木板床、一堆干草和几个装杂物的陶罐,什么都没有。雨还在打油布,噼啪声清晰可闻,没有任何人的影子。
“谁?谁在说话?”他声音发颤,后背已经冒出了冷汗。
“别找了,你看不到我的。”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带着几分嘲弄,“我在你的灵魂里,或者说,我就是你的‘运气’,把你带到这个世界的运气。”
李望的心脏像是被一只冰冷的手攥住了,他想起了穿越前耳边那阵奇怪的笑声,想起了那本被风吹走的《龙族》,想起了路明非遇到的那个小魔鬼路鸣泽。
一个可怕的念头在他脑海里浮现。
“你是……路鸣泽?”他脱口而出,说完就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路鸣泽是《龙族》里的角色,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那个声音似乎被逗笑了,低低的笑声在他脑海里回荡,像是冰冷的水流过骨髓:“路鸣泽?那是谁?一个有趣的小家伙吗?不过,你可以把我当成类似的存在。”
“我叫虚无之影,”那个声音顿了顿,语气变得玩味起来,“是我把你从那个无聊的世界拉过来的,也是我给了你新的生命。怎么样,是不是该谢谢我?”
“谢谢?”李望气得浑身发抖,眼泪却不受控制地涌了上来,“你把我扔到这个鬼地方,让我变成这副样子,还让我谢谢?你知不知道我只想好好活着,只想当个普通人!”
他的情绪越来越激动,身后的尾巴不受控制地冒了出来,毛茸茸的尾巴因为愤怒而微微颤抖。左眼下的疤痕烧得更厉害了,像是要裂开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