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大堂内,窗明几净。丈余长的硬木柜台,包镶黄铜,厚重而可靠。身着统一靛蓝布袍、头戴小帽的“柜员”(由东宫属吏及精挑细选的账房充任)肃立待命。四壁张贴着由李承乾亲自审定、文字浅显的告示,详列业务:
存贮:金银铜钱、上等绢帛,皆可按官定比价存入,银行开具特制“飞钱”式存单),凭单支取。存期逾一年者,可得些许“息钱”。
兑换:自由兑换新旧铜钱、新铸金银币。
借贷:商贾或急用钱者,可以田宅、店铺或殷实保人作抵,向银行申贷,利率远低于市面通行的“倍称之息”,明码标价,契约为凭。
汇兑:凭银行签押之特殊汇票,可在指定分行异地兑付。
最引人瞩目的,是告示末尾关于盈利分配的条款:
银行所得息钱分润:
三成上缴国库,充作国用;
两成纳入皇帝内库,供宫廷支用及陛下恩赏;
五成归于太子殿下,用于银行拓展、分行营建、技艺研新及东宫用度。
这“五成归于太子”的字样,立时在人群中激起一阵压抑的惊叹与交头接耳。这无疑是一笔富可敌城的财富!然念及银行乃太子一手擘画并自掏腰包,似乎也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