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一位身穿灰色衣裳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问道,“老板娘,你这儿还卖混沌吗?”
林昔宛蹭地站起身,“卖的,您要几碗?”
“两碗就够了。”男子静静坐在小桌前,看着林昔宛动作。
凳子比较矮短,男子腿都打不直,可又不愿像其他那些五大三粗的男子一般大喇喇的坐着,便一直曲着腿。
林昔宛熟练的生火,待水烧开,下十只混沌,再扔几片青菜叶。
别的一些混沌店大多都不愿舍得放其他的佐料,可林昔宛却在这方面做得很足。
桂花街的人爱贪小便宜,就连青菜叶多了或少了一片都要在那儿叽叽喳喳,林昔宛也就顺着她们来,能多放的就尽量多放,她们便也就经常来她这儿吃。
不多一会多,林昔宛盛好两碗混沌,搁置桌上,朝巷口望了一眼,心想着另一人要再不来,这混沌就不好吃了。
男子笑着对林昔宛点点头,付了八文钱端上碗就走。
林昔宛叫住他,别扭地说道,“诶,我这碗不卖的。”
她本来碗就不够,平时洗碗时都还生怕将它们磕着碰着,怎这人还连带着碗都要给她端走。
男子尴尬地笑了两声,从怀里摸出二两银子,放到桌上,道,“不知我这儿点银子够买吗?”
“能买,能买。”
林昔宛握着这实实在在的二两银子,不禁往男子离开的方向多瞟了几眼,这有钱人就是任性。
林昔宛把银子放回怀中揣好,准备开始收摊,方才赚了这么大一笔,还不能好好的奖励一下自己?
另一边,男子端着两碗混沌,往街角拐处停着的一辆马车那儿走去。
马车内的人明明听见有脚步声传来,可外面的那人却迟迟没有动静,不耐烦地撩起帘子,问道,“李叔,你不上来在外面站着干什么?”
李叔憋着笑,“泱漠,我在想你要不要自己下来,难不成还得我给你呈上去?人不敢见就算了,混沌还不敢吃?”
“谁说我这是不敢的?这不是我不想走路的嘛。”
李叔笑着摇摇头,将碗递给他,赶着马车,“算了,走吧。”
车轮咕咕声在空旷的街道显得格外清脆,将马车内的一声“李叔,你忘了带筷子了。”彻底淹没。
第二日,林昔宛揣着银子,又集市去多买了几副碗筷,客人等着她洗碗盛混沌的情景,实在是有些尴尬。
而且林昔宛还将混沌摊往外面移了点位置,以前是只摆在桂花街巷口,这下应该算是两条道路交叉口,人流量更大了些。
下午,在屋子里包混沌用的时间久了些,眼瞧着快到晚饭时间,林昔宛慌里慌张地就搬着东西往路口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