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体温很高,冰天雪地里他们贴在一起,朝宋从来都不觉得冷,他习惯性的不动了,窝在男人怀里像是只安静的小兽。
浩浩荡荡的队伍碾过微湿的路,留下道道残痕。稀薄的日光散了,黑暗又吞没了世间。
“还有多久?”料是安叙归,这样长久的待在颠簸的车上,他也觉得胸腔发闷,有些燥意。
“回皇上,快到岐陵了,按现在的行进速度,应当再有五六日便可到达皇城。”福临低眉顺眼道。
倒不是安叙归自己受不了,他是怕朝宋受不住。这离开皇宫转眼就过去了六七个月的光景,再瞧瞧朝宋,已经瘦了许多了。
下巴更尖了,身上有没了几两肉,每晚他们温存时,安叙归架着朝宋消瘦的身子,他克制自己的动作,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把人给颠散了。
他时不时会后悔,到底该不该把朝宋带出来。虽然这么优柔寡断并不是他的作风,可如今不管什么事,落到了朝宋身上之后,他都会想了一遍又一遍。
“有想去的地方吗?”车厢里面铺着上好的兽皮毛毯,睡在上面不会感到一丝寒意。
朝宋迷迷糊糊中听到安叙归这么问,他摇了摇头,道:“……没有吧。”
哪怕是在他清醒时问他,他也只有这么一个答案。
若是以前,朝宋可能会说,他想要离开皇宫,不管去哪儿都好,他不想待在这个捆缚了他一辈子的地方。
可现在朝宋仔细想想,好像待在皇宫里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不是因为这里锦衣玉食,荣华富贵。而是因为这里让他有了些别样眷恋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