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也还是那副态度,不细谈也不接话,只是谦逊地说:“甄教授叫我顾也就好。”
郑教授明显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先是大赞顾也庭审现场把控力强。
顾也不咸不淡地轻笑着,依旧谦逊,“主要是审判长节奏把控到位。”
郑教授继续努力,夸她公诉风格从容大气,魅力四射。
顾也很是沉稳与坦然地说了一句,“谢谢。”
没等郑教授再说话,顾也已经把目光投向了会场的主位,这次研讨沙龙的召集人是市院的副检察长,已经到场。
“开始了。”顾也轻轻说了一句,算作和郑教授谈话的终止语。
副检察长作为召集人,先开口说话,“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多地试点之后,认罪认罚从宽制已经被写入了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也被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的一大有力举措,这个制度的好处我也不再赘述,在场的我们本系统的人员应该深有体会,不管是在提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上,还是促进罪犯改造、保证真正纠纷化解都有着奇效,今天这个研讨沙龙,由我作为召集人发起,主要就是围绕在这新发展阶段,我们检察机关如果发挥好这一制度,如果做到更好地运用该制度的社会治理功能。真正以吾辈之力,消弭社会戾气,维护社会和谐。”
其实这话说得都是很简单的,上唇和下唇一磕一碰,就说是消弭社会戾气,维护社会和谐。
可这人世界的戾气要真那么好消除,也不会有重复犯罪和报复社会了。
顾也的发言顺序是排在郑教授之后的,郑教授作为不是系统内的一个相当于局外人的形象,排除掉前面一大段褒扬的话语,结合理论知识,还是提出了一些较为客观的意见建议,比如要拓宽参与主体,要更加注意司法治理的多元化发展。
到顾也的时候,她提出的是很现实的东西,没有像郑教授那样曲径通幽,而是开门见山。“我们大家都知道,刑事犯罪行为是一定比一般违法行为更严重,准确来说,对我国社会秩序的破坏更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其中的作用就是进一步化解对抗性。前几位同志提到的内容,归纳总结出来的就是我们刑事司法传统中的几个不能忽视也不能规避的特点,高比例羁押率和起诉法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