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这篇小说中,得到灵感,决定也写一片科幻小说,写什么呢,就写她自己的经历。
一个从未来四十年后,穿越到现在的故事。
这是她的亲身经历,写起来不费劲,有血有肉有灵魂。
杨英则想写一篇关于老家篱笆、爹娘和狗的小说。
她爹她娘就盼着她能有出息,如果看到她的文章发表,肯定会高兴死的。
林璇写的是,小时候和别人打架的事儿,她觉得投稿子嘛,喜欢什么就写什么,不必拘泥同一种形式。
冷月则要写一片散文,是关于珠宝的。
她家是做珠宝生意的,她从小对各种珠宝熟稔于心。
在她看来,珠宝是有生命和灵魂的,值得她用最美的文字歌颂。
四个人都决定了自己要写什么,就开始构思思路。
说干就干,林青青拿出一摞草稿纸,将笔帽咬下来,洋洋洒洒地在草稿纸上写下了题目《穿越时空》。
真正开始写时,才觉得真累,现在又没电脑打字,只能靠手一个字一个字的写,所以叫做爬格子。
写文章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林青青熬了一晚上,写了改,改了写,推翻重写,总觉得不尽人意。
不做则罢,要做就做最好的。
熬到夜里十二点,她终于写出了一千字。
第二天她眼圈都是青的。
破天荒地,她赖床了,没去跑步。
刚下楼,就看到阮琛斜靠在树下,背着背包漠视地看着远方。
和第一次见他时一模一样。
金佐也在,打扮的跟只大扑棱蛾子似的,头上还抹了头油,太阳一照明晃晃的。
让人看了眼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