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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许迟对爱德华有种盲目的信赖,长兄如父这个词其实更适合用来形容他俩。

许迟深吸了一口气,碰了一下爱德华的手背,“我没事,抓紧时间吧。”

他没有注意到,就在不远处,君夜以一种危险而深沉的目光打量着他,视线在他与爱德华之间徘徊梭巡着,最终又轻轻落下,纤长细密的睫羽垂落,遮住了那双如同蓝宝石一般的眼睛,似乎什么都没发生。

“你有什么思路吗?”许迟捏着那根拇指仔细打量,“比如说在路上你有没有不小心握住过他们的手,然后就神乎其技的记下了他们的手指尺寸?”

爱德华的手指缩在袖子里,隔着衣服拨弄着那根指头,闻言看了许迟一眼,哭笑不得,“先不说我根本不会去握他们的手,就算握了,我怎么可能会知道尺寸,我又不是卖戒指的。”

许迟眨了眨眼,很疑惑,“你不是理科天才吗?”

许迟这种人,就是觉得程序员都会修电脑,医学生没毕业就会做手术,理科生都有过目不忘的超强大脑,美术生轻轻松松就能上大学,心理医生都会读心术,总之就是对其他行业的人有种特殊的信任,觉得他们都好厉害都是全能的。

爱德华无奈的纠正他的错误思想,“……再天才的人也不会记这种无聊的事儿!”

许迟悻悻的道:“好吧。”

时间在沉寂中过去了半分钟,刺眼的阳光照在刻着奇怪花纹的教堂地板上,在空气中形成一道明显的光束,发亮的灰尘缓缓漂浮。

爱德华忽然嗯了一声,许迟一个激灵,“怎么了?你发现什么了?”

爱德华拨弄了一下拇指,道:“有戒指印。”

许迟精神一振,连忙凑过来看,“真的,虽然很浅,在拇指上戴的戒指,应该是指环之类的吧?”

“按照西方的传统,左手显示上帝赐予的运气,所以一般会把戒指戴在左手上…”爱德华眼睛微微睁大,“我知道了,是查尔斯!”

光头是打手,李玟是东方人,会在左手拇指上戴指环的只有那个白人老板了。

许迟习惯性的屏息,扭头看向台上的一号门,然而毫无动静,门没有打开,也没人走出来,甚至连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安静得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