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觉得人活着就该锦衣玉食,不可一日亏待了自己。

所以,不管什么东西,看着喜欢,就买了。

没多会儿,青墨两只手就拎满了。

宋怜又转眼进了珠宝铺子,随便瞧了瞧,看见一只大金镯子。

她拿起来试着戴了一下,与陆九渊道:“倒是与你以前送我的那只有些相似。”

陆九渊回头给青墨递了个眼色。

青墨没动。

陆九渊以为隔着纱,他看不清。

特意将帷帽掀起一角,又瞪他一眼。

青墨拍了拍荷包,苦着脸:空了!

陆九渊瞪眼:昨晚让你去赚钱,你就这么这么一点?没用!

他自己与掌柜道:“老板,这只金镯子,不管多少钱,都帮我们留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后,我来拿。”

他声音破败沙哑,一开口就十分吓人。

把掌柜的吓了一跳,又见他帷帽顶上束着的白发,只好哈腰笑笑:

“好嘞,老人家,您放心。”

又对宋怜道:“姑娘,令尊真是爱女之人啊。”

陆九渊:……

宋怜:呵呵呵……

没关系,习惯了。

本来就是个爹。

三人离开铺子,宋怜道:“其实,那金镯子,我也只是看看……”

说着,还娇气地看看自己空荡荡,白生生的手腕。

虽然在观潮山那段时间,裴宴辰也没亏了她,没叫她头上手上秃过,每隔几日就有人以裴梦卿的名义,将些雅致精巧的首饰送过去。

可宋怜就是觉得,有没有珠钗粉黛都无所谓。

坚强地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九郎不在,她专注做事,素面朝天倒也省事。

但现在他在身边,她居然不自觉地想要撒个娇。

嘴上说着不要也没什么,但心里就是觉得自己委屈大了。

连个金镯子都戴不起的日子,还要不要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