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国法,惩治犯罪,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法庭里落针可闻。
“被告人赵东阳犯绑架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商业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十二年……”
旁听席上传来压抑的惊呼和叹息。宋建国和王雅娟对视一眼,长长舒了口气。李薇握紧了拳头,低声道:“活该!”
被告席上,赵东阳如同被抽去了所有骨头,瞬间瘫软下去,脸色死灰,双眼空洞地望着前方,嘴唇哆嗦着,却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两名法警上前,将他架了起来。他像一滩烂泥,被拖拽着离开被告席,走向那扇通往囚牢的门。在消失前的那一刻,他忽然回头,目光死死地、怨毒地钉在宋雨晴身上,但那目光中除了毁灭性的恨意,只剩下无尽的绝望和死寂。
宋雨晴迎着他的目光,心中一片平静。没有恐惧,没有快意,只有一种尘埃落定的释然。
审判长的声音再次响起,询问是否上诉。赵东阳的辩护律师低声询问了他一句,赵东阳毫无反应,仿佛已经灵魂出窍。律师代为表示需要时间考虑。
“闭庭!”
法槌落下,发出一声清脆的鸣响。
庭审结束了。
旁听席上的人们开始低声交谈,陆续起身离开。宋建国和王雅娟快步走向女儿,李薇也挤了过来,脸上带着如释重负的笑容。
宋雨晴缓缓站起身,却觉得双腿有些发软。她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仿佛有一副沉重的、名为“赵东阳”的枷锁,伴随着那十二年的刑期宣判,终于从她的灵魂上被彻底卸下、砸碎、丢进了时间的深渊。
再睁开眼时,她的眼神清澈而明亮,里面不再有惊悸的阴影,只有一片雨过天晴后的宁静与坚定。
“爸,妈,薇薇,我没事。”她对围上来的家人和朋友露出一个平静的微笑,“都结束了。”
是的,结束了。关于赵东阳的噩梦,关于那段充斥着错误与教训的荒唐过往,终于在这一纸判决中,画上了彻底而残酷的句点。前方,等待她的,将是真正属于她自己的、崭新的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