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继续进行,目标是下午观察到的一个小山头儿。
在那里,可以用望远镜,快速地扫描下方的情况。
他们的进行要求是,在天亮之前,到达那个山头儿。
从驻训场出来,到真正进入贼婆娘山,有六七公里的路程。
而从贼婆娘山进来,走到那个小山包,他们走了整整一夜。
一晚上,碰到了四条蛇,和一头猞猁。
这狗东西,看到这么多人,竟然还敢偷袭。
孙正不仅有着强悍的身体素质,而且似乎,还有着异常敏锐的直觉。
在猞猁从树上跃下来的时候,孙正直接就是一个拧腰挥拳。
一拳就把这头猞猁,打飞了十几米远。
猞猁遭受了重创,挣扎了半天,都没能爬起来。
嘴角,也在大口大口地吐着血。
张长贵带着几人,悄悄地围了过去。
看着大口大口吐血的猞猁,张长贵笑道:“孙连长,你这反应速度是真快。这可是猫科动物,出了名的反应灵敏。”
孙正黑着脸,看着这头明显活不了了的猞猁,轻咳一声说道:“魏杰,弄死它带上。明天找个机会吃了它。”
当兵的,几乎都是贼胆大的一群人。
保护动物,在他们眼里,也是一坨肉。
而且,还是没吃过的肉。
孙正也就是现在敢嚣张,等再过些年,保护动物法,开始严格执行的时候。
估计到时候,就算是真的不小心弄死了保护动物,他也只敢偷偷摸摸地埋起来,可不敢说什么吃了它的话。
魏杰依言走上前,毫不含糊地,一刀就解决掉了这头猞猁。
早上,趁着光线不错。
张长贵就已经用望远镜侦察过了,目前还没有发现任何情况。
他把望远镜,交给了一名战士,让他继续观察。
自己则扭头,和孙正一起,挖起了无烟灶来。
他们其实是带了压缩饼干的,可现在有肉,吃个屁的饼干。
无烟灶,其他几个侦察兵都会。
只有孙正,没有正儿八经地实践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