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 4 月 15 日。
暴风雨并未停歇,反而以更加凶猛的姿态席卷而来。
戴尔的反击,远不止于舆论施压和商业恐吓。
当它真正开始动用其庞大的全球资源体系时,所展现出的能量和手段是全方位、立体化,且直击要害的。
上午九点,京都相关法院和多个主管部门。
几乎同时收到了来自戴尔华夏公司法务团队提交的正式文件。
不是之前的“非正式沟通”,而是盖着鲜红公章、措辞严厉、援引法律法规的《关于梦想集团破产重整案相关事宜的紧急情况反映及程序异议书》。
文件厚达数十页,核心诉求直指杨帆方案的合法性与程序公正:
文件以“社会重大关切”为名,强烈要求法院和管理人在表决前对“华夏信息产业振兴基金”五十亿资金的来源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查”。
其质疑点极为刁钻。
那么巨额现金怎么能在一天内募集?
E 职通城市合伙人作为非专业投资机构,他们的投资决策是否审慎?
资金来源是否完全合法合规?
是否存在“明股实债”、“抽屉协议”或“非法集资”嫌疑?
是否涉及国有资金违规流入?
戴尔方面甚至“善意提醒”,若不查清资金来源,一旦未来发生兑付风险,所有债权人和法院、政府都将承担巨大责任。
除此之外,文件还重点指出,杨帆与梦想集团原控股股东杨守业存在“未被法律斩断的亲属关系”。
其作为重整方,在资产估值、债务清偿、未来经营安排等方面,存在“重大的、无法回避的利益冲突”。
杨帆方案中对杨守业及其关联方“不合法债务”的撇清和对“合法债务”的全额保障,可能存在“通过破产程序,损害其他债权人,尤其境外债权人的利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重大嫌疑。
要求法院指定完全独立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和财务顾问机构,对梦想集团剩余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并对杨帆方案的公允性出具独立意见。
而且戴尔方面还表示强烈抗议,从双方给出方案到最终表决,仅给债权人三天时间,完全不足以对如此复杂、涉及数百亿资产和债务、且资金来源存疑的方案进行充分研究和风险评估。
这实质上剥夺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涉嫌程序违法。
他们正式要求法院延长评估期至少一个月。
并召开听证会,就上述疑点进行公开质证。
这三板斧,刀刀见血。
表面上,戴尔是在“维护程序正义”和“保护债权人利益”。
实际上,其核心目的异常明确:拖延,并制造不确定性。
在他们的内部评估中,只要能把表决时间拖下去,杨帆那个看似完美的方案就可能出现变数。
资金压力、舆论反复、债权人信心动摇……
更重要的是,一旦司法或行政程序介入调查,无论结果怎么样。
本身就足以对杨帆方案的公信力造成打击,为戴尔卷土重来或迫使梦想集团接受其“改良”方案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