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漓的心情恐怕只有李诺诺才能理解,林森现在有多耀眼,她就有多痛苦。
在陈思齐转学过来之前,她是当之无愧的校花,凭着一对大熊和一张可爱的童颜,碾压一众对手。
从此过上了鱼塘主的上火,想要什么,鱼塘里的鱼儿们就竞相送给她,其中佼佼者当属林森这条大鱼了。
并非林森最有钱,而是他最舍得为自己花钱,而且对自己可谓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最是听自己的话。
整个年级谁不知道林森最喜欢围在自己身边转?像一条哈巴狗一样,疯狂的舔自己,自己开心了,就给他牵牵小手,给他蹭一蹭软软的大熊,他就能开心上好几天!
最可笑的是别人靠近自己、讨好自己,无非就是想睡自己,想闷死在自己大熊里,只有林森,他竟然想和自己结婚,一辈子和自己在一起,他甚至连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可笑吗?太可笑了!
以前自己也是这么觉得,但到头来,最可笑的人竟然是自己。
有人在背后说自己,有眼无珠李诺诺,意气风发是林森。
他为了陈思齐打自己,我认了!
但是你为什么越过越好,我不知道原来你还会写歌,你当时为什么不给我写?
你原来唱歌这么好听,当时为什么不给我唱?
你原来这么有钱,为什么不给我?
你宁愿给一些不相干的人,宁愿请全校的人吃吃喝喝,为什么就不能给我?
如果你早就这样子,我也可以给你睡,可以和你结婚,可以给你生孩子,可以和你过一辈子!
李诺诺挺了挺胸,缓缓朝着林森走去,她后悔了,她要把林森给抢回来!
“林...”
李诺诺撩了撩头发,看着林森,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
只是还没等她把话说完,陈思齐就跑了过来,和林森肩并肩站在一起,看着自己的眼神里都带有“杀气!”
李诺诺丝毫不慌,看也不看陈思齐一眼,双眼直直的看着林森,心想着,只要我把林森给抢回来,你就什么都不是!
“林森...”
李诺诺眼神拉丝,柔声说着,但直接被林森打断。
“你就别装了!你是什么样的人大家都知道,我以前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你,现在看到你都觉得恶心,你不要再自找没趣了。”
林森说完,牵着陈思齐走了,临走前还擦了擦眼睛,“呸!真他妈辣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