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清晨七点半,法学实验班的班级群突然弹出一条置顶消息:
张教授助理-李琳:【各位同学,今日上午九点,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权等五人诉宏达建筑拖欠工资案’。】
【需提前15分钟在‘京市法院诉讼服务网’完成身份登记,带学生证原件入场。】
消息弹出时,沈玉刚收拾完书桌,深棕色皮质托特包已经放在桌上。
包内分层清晰,左侧装着提前打印的《劳动合同法》重点条文,右侧是李琳学姐昨晚补发的“案件基础信息”。
八点四十,人民法院的灰色大楼在晨光里透着威严,门前的石狮子眼神锐利,仿佛能洞穿所有伪装。
沈玉和法学实验班的九个同学跟在老师身后,穿着统一的深色正装,袖口的纽扣扣得严丝合缝。
这是王老师特意要求的,“庭审不是课堂,是司法正义的具象场域,着装是对法律的基本尊重”。
李琳把打印好的庭审流程表,分给每人一张。
审判席位于正前方,深褐色木质桌案上,法槌与庭审记录簿摆放规整,上方的国徽在顶光下泛着冷辉。
原告席上,刘权穿着洗得发白的工装,双手紧紧攥着褪色的帆布包,里面装着工地上用的卷尺和安全帽;
被告席上,宏达建筑的法务代表穿着西装,却频繁低头刷手机,直到审判长敲法槌才收敛。
“现在开庭!”法槌声落,整个法庭瞬间安静……
休庭时,刘权走到旁听席,紧紧握着王律师的手:“谢谢您,之前听人说没合同告不赢,我都快放弃了。”
王律师拍了拍他的肩:
“别信那话!法律认的是你真干活了,不是那张纸合同。而且哪怕过了一年,只要你还在跟老板要工资,就不算过期,照样能维权。”
沈玉身旁的同学恍然大悟:“要工资没有‘过了一年就不能要’的说法!之前记混了,还以为过了时间就没办法了。”
………………
傍晚六点,启明律所的众人走进胡同深处的“老北京小馆”。
店面不大,木质招牌上的漆皮虽有磨损,却透着烟火气。
张律师说,这是律所成立时打赢第一起讨薪案的庆功地,如今一晃十年,成了大家的“老据点”。
何雪熟门熟路地招呼老板:“刘哥,还是老样子,烤鸭,再来盘爆三样、芥末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