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如同金色的丝线,透过梧桐叶间隙,一缕缕地洒在青石板路上。
每一块石板都被镶上了一道金边,像是岁月留下的痕迹。
叶清歌踩着这细碎的阳光,裙角被微风轻轻拂起。
叶姐姐!等等我!
陆心怡像只花蝴蝶似的从后面扑上来,薄荷绿的连衣裙在风里荡起波浪,我帮你拎包!
叶清歌还没来得及拒绝,手提包已经到了小姑娘手里。
陆心怡今天格外精心打扮过,发梢卷成俏皮的弧度,连指甲都涂成了淡粉色,走路时小高跟踩得哒哒响,活像只骄傲的小孔雀。
你来干嘛?
叶清歌突然想起昨天的照片,该不会是...
哎呀到啦!
陆心怡突然把包塞回她手里,指着酒店旋转门大喊。
还没等叶清歌反应过来,这丫头已经一溜烟冲进了大堂,边跑边回头喊:
我去找我小叔,晚上家里见!
“这孩子……”
叶清歌望着陆心怡逃跑的方向摇了摇头。
………………
更衣室的镜子映出她略显苍白的脸色。
叶清歌解开衬衫最上面的纽扣,深呼吸几次才把裙子拉链拉上。
她下意识摸了摸腹部,病号服换成了修身的工作套裙,好在这一个月没胖多少,要不然裙子都穿不上了。
衣柜里挂着的工作牌还带着淡淡的消毒水味,她摩挲着上面客户部经理的字样,突然觉得有些陌生。
叶经理?
保洁阿姨探头进来,您回来啦!气色好多了!”
“谢谢!”
…………………………
收拾好自己后,叶清歌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水杯边缘。
玻璃倒映出她微微蹙起的眉头——沈慕白的办公室就在楼上,坐电梯不过一两分钟的距离,她却已经踌躇了整整二十分钟。
叶清歌是个成年人,她能感受到沈慕白对她超乎寻常的好。
虽然她没经历过爱情,直觉告诉她沈慕白的好并不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