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内阁成员作陪,餐桌上也不再是奢华的宴席,而是替换成了今天刚捕捞上岸的极品海鲜,炭烤的石斑鱼、清蒸的大龙虾、用本地香料爆炒的螃蟹,鲜美原味,充满了海岛的烟火气。
酒还是刘兵带来的茅子,但喝法随意了许多。
几杯醇厚的酒液下肚,配合着鲜甜的鱼肉,席间的气氛很快热烈起来。
话题不知不觉就转到了林风平定叛乱的经过上。
当刘兵提起林风曾独自狙杀52名叛军,并孤身潜入敌巢斩首敌酋的壮举时,一直话不多的赵刚猛地抬起头,目光如炬地看向林风。
作为真正的内行,他太清楚这听起来像传奇故事的战绩,在现实中意味着何等恐怖的实力和胆魄。
“林总!”赵刚的声音因为酒精和激动显得有些沙哑,他身体微微前倾,眼神里充满了难以置信与纯粹的敬佩,“刘总刚才说的……一个人,一支AK47,在巷战中干掉52个?最后还摸进去把首领宰了?这……这简直是我听过最牛逼的事了!请务必告诉我,这是真的吗?”
全桌的目光都聚焦到林风身上。
林风正夹起一块雪白的蟹肉,闻言笑了笑,将蟹肉蘸了蘸姜醋,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没那么玄乎。”他放下筷子,拿起酒杯轻轻转动,“当时他们分散搜索,地形对我有利。至于摸进去……”他顿了顿,抬眼看向赵刚,眼神里闪过一丝锐利的光,“主要是他们没想到有人敢这么干,更没想到,我能这么快。”
他没有具体描述过程,但“这么快”三个字,已足以让赵刚这样的专业人士在脑海中描绘出电光火石般的致命突袭。
赵刚深吸一口气,重重一拍大腿,端起自己面前的酒杯:“我赵刚这辈子没怎么服过人!今天,我服了!林总,不,林帅!我敬您一杯!您干的,是每个当兵的梦里都想干成的事!”
这话说得发自肺腑,带着军人特有的直爽和热血。
林风也笑着举杯,与他轻轻一碰:“都是为了尽快结束混乱,让这里的人能过上安生日子。功劳是大家的,夏天、许恒良,还有每一个牺牲的士兵,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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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巧妙地将个人的勇武归于集体,既回应了赵刚的敬意,更显格局。
这一幕落在刘兵、王建业和周明眼中,意义又深了一层。
他们看到的不只是一个强大的战士,更是一个懂得凝聚人心、不居功自傲的领导者。
与这样的人合作,无疑更加可靠。
晚餐在这样热烈而略带感慨的气氛中继续,彼此间的信任与认同,在酒香与海鲜的鲜甜中,又加深了一层。
最后,5个男人喝了8瓶茅子。
刘兵、王建业、周明直接喝麻了,被服务员抬回了房间。赵刚酒量最好,但也晕了,还是林风扶回的客房。
林风,好像没感觉,哎,失去了喝醉酒的乐趣。
艾米莉见林风回来,浑身的酒气,耐心地服侍他洗漱,像个贤惠的妻子一样。
“亲爱的,你习惯服侍人吗?”
“现在习惯了,你是我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