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了亚瑟给的一枚金币,就已经决定将自己的这条命卖给亚瑟,他被编入那十死无生的队伍里,他没有埋怨,只是一直往前冲锋。
人挡在他的面前他就给人一刀,任何东西都不能阻止他前进的脚步。
他是阿克曼,他的母亲已经被亚瑟给的一枚金币治好了,所以他就必须要为亚瑟效力。
后来的事情他有些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周围的那些敌人都用看魔鬼一样的眼神看着他,仿佛他只要站在那里,就是天大的威胁。
作为第一个登上城墙的人,他理所当然的得到了爱德华的赏识,爱德华问他要不要给自己效力。
当时的亚瑟还是个名不经传的子爵,与当时的爱德华公爵相比自然是完全没得比。
可是这能一样吗,亚瑟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了他,而爱德华呢,如果他没有表现出那样的勇武,他又凭什么得到爱德华公爵的青睐?
他没有选择爱德华,不是因为他觉得亚瑟未来的成就一定会超过他的父亲,仅仅只是因为他是亚瑟而已,就是那么简单。
时间也告诉了大家一切,跟在亚瑟的身边就是最明智的选择。
那些士兵们敬仰着他,羡慕他能成为亚瑟手底下的四大骑士之一,他的出身应该是几个骑士中最低的,却是跟在亚瑟身边时间最长的。
他们不知道亚瑟为什么如此信任着他,不知道为什么亚瑟愿意将冲锋陷阵的事情都交给他。
只有阿克曼自己才清楚。
这是忠诚换来的信任。
“吊桥放下来了!黑狮帝国的崽子们发动反攻了!”
前方的斥候带来了黑狮帝国反攻的消息,阿克曼仅仅只是惊讶了片刻,就翻身上马。
北地骏马粗壮的马腿带起尘土,他高举手中的武器:“集合!让这些小崽子们知道我们新兰希战士的勇武!”
区区黑狮帝国临死前的反扑,现在亚瑟还没有回来,他一个人就可以打垮他们。
他绝对不会让亚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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