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
“老爷。”
凯恩这一个多月都住在旅馆里,除了修习斗气,绝大部分时间都是泡在酒馆里。
难得过了一阵惬意的生活。
“去雇佣百来个低阶的冒险者,让他们高举新兰希的青鸟旗帜,派遣他们去奥比斯平原参加攻城之战。”
“好的老爷...可是有些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凯恩欲言又止,下意识的看向站在老爷身边的漂亮女人。
“没事,说吧,这位是我的魔法老师,她不是外人。”
“噢...如果要参与攻城战的话,冒险者们可能很难为您取得功勋。
一定要参战的话,我觉得从咱们领地派遣士兵会更合适。”
冒险者只要给金币是什么都干的雇佣兵。
可想要这些雇佣兵探索一下遗迹找一找材料还行,真要是让他们上战场,那完全就是一盘散沙。
和训练有素的士兵完全不能比,还很容易出现一点战损就出现溃逃的现象。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一向睿智的老爷怎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这完全是浪费金币,想要指望那些人帮老爷获得战功。
说一句痴心妄想都不为过。
亚瑟点点头。
他并不排斥手下人质疑他的决定,凯恩是斗气战士,未来肯定要统领军团的。
能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这才代表他有统领军团的才能。
“你说的不错,我有我的打算。”
“奥比斯那场战役领头的是我的父亲,我只需要派出士兵高举新兰希的旗帜就足够了。
我也没指望他们真的打出点成绩来。”
凯恩恍然。
原来是混战功去了。
混战功就意味着出不出力都行。
如果领头的人是别的贵族是肯定不会让亚瑟混战功的。
可既然是爱德华公爵,那就合情合理了。
即便爱德华公爵再怎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