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十三接过账本,随手翻了翻。
只见上面用娟秀的小楷,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每一笔开销。
“盘下城南‘念之轩’,一百二十两。”
念之轩?这丫头的心够野的啊
“伙计两人,月钱共六两。”
“店内翻修,采买桌椅、柜台、笔墨纸砚……共计三十五两七钱。”
……
陈十三眼皮直跳,越看心越疼。
这些钱,可都是从他牙缝里省出来的血汗钱!
“念之啊……”他语重心长地合上账本,“你这花钱的速度,比你哥我破案的速度都快啊。”
陈念之抱着他的胳膊,撒娇道:“哎呀,哥,这叫前期投资嘛!要做就做最好的!你可是陈留县的大名人,你的妹妹开店,能寒酸吗?”
这顶高帽子戴的,陈十三浑身舒坦。
他清了清嗓子,摆出一副“兄长如父”的威严派头:“嗯,说得有理。钱财乃身外之物,只要我妹妹高兴,区区几百两银子,不算什么。”
心里却在滴血。
“那,哥……”陈念之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试探着问道,“咱这店面现在还是什么也没有?我想着,能不能……请哥哥你,再赐下几首墨宝,给咱们的小店镇镇场子?”
来了,正题来了。
陈十三就知道这丫头无事不登三宝殿。
他沉吟起来。
写诗?
这倒是不难。他脑子里装着一个世界的文化瑰宝,随便掏一首出来,都能在大周王朝的文坛掀起一场八级地震。
可问题也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