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6章猖狂的赵志明
西城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办公室,大队长赵志明正在审核一份事故报告。
交通事故分析报告
报告编号: XCGA-2005-0730-0012
事故时间: 2005年7月30日 11:28
事故地点: 油城市西城区工业园路向南350米处(通达公司出入便道)办案单位: 油城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组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05年7月30日11时28分许,在油城市西城区工业园路向南35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通达运输公司驾驶员李为国(男,48岁,准驾车型A2)驾驶牌号为东A-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右转弯过程中与直行的马小军(男,28岁,准驾车型C1)驾驶的京A-奔驰S600轿车发生碰撞。
二、现场勘查情况
道路环境:
事故地点为直行道路,没有交通信号灯
工业园路为双向2车道,
限速标志:工业园路限速60km/h,
视线良好,天气晴朗,路面干燥
车辆位置:
奔驰轿车车头与货车右后侧车厢发生碰撞
奔驰车停在交叉口东南角,车头朝东
货车停在转弯轨迹上,车头朝南,车厢部分占据直行车道
痕迹勘查:
奔驰车左前部严重受损,前保险杠脱落,左大灯破碎,引擎盖变形
货车右后侧车厢有明显刮擦痕迹,防撞梁变形
地面留有长达12.3米的刹车痕迹,经鉴定为奔驰车制动痕迹
三、证据收集
监控录像:
调取路口东南角监控显示:货车在右转弯时未让行直行车辆
行车记录仪记录:奔驰车在绿灯状态下正常直行通过路口
时速测算:奔驰车通过路口时速约为55km/h(未超速)
车辆检验:
奔驰车制动系统正常,灯光系统正常
货车转弯指示灯工作正常,但存在盲区监测系统故障
证人证言:
目击者王某某:货车转弯的时候没停,直接拐的,而且速度较快,没有注意让行直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