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停在冲锋衣的第三道褶皱上,像一枚钉子卡在布料里。我的手还悬在半空,掌心空了,只剩碎屑划过的刺痒感。右腿从膝盖往下麻得发沉,像是泡在冰水里十年没捞出来过。地板上的芯片残片挨着作战靴,一块斜插进阴影,另一块反着光,细丝断口朝天,像烧焦的针尖。
我没动。
眉骨那道疤开始发烫,不是太阳晒的,是往里头烧,顺着颅骨往脑仁里钻。我眨了一下眼,视线落在裂缝边缘——就是刚才阳光移过去的那条缝。它突然变深了,像裂开一道口子,雾气从里面涌出来。
不是真的雾。
是雨林的晨雾。
脚底传来湿泥的触感,腐叶压着树根,踩下去有闷响。耳边杂音起,通讯器电流嘶啦,有人低声报距离,声音模糊但节奏对得上当年任务前的标准流程。我没有转头,也没去摸腰间的匕首,我知道我现在站在哪儿——十年前,边境线外三公里,黎明前四十七分钟。
人影从雾里走出来。
一个,两个……十八个。
他们没穿现在的装备,是旧式迷彩,战术背心带磨损边,枪管朝下。没人说话,站成一列,间距一致,肩膀对齐。我看不清他们的脸,轮廓是模糊的,可我知道他们是谁。不是靠五官,是靠站姿,靠呼吸频率,靠左肩比右肩低两公分的那个老兵习惯性姿势。
最前面那人往前半步。
他没抬头,帽檐压着光影,但我听见了声音。
“陈铮。”
就两个字,嗓音平的,像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