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外番(一)

洪武十七年

大明军制改革疏

臣吴王、天策上将军、五军都督府中军左都督、大明帝国大学祭酒、神策提举司提举使朱栋,谨以赤诚之心,顿首百拜,奉奏圣明天子父皇陛下:

儿臣闻易曰:“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又闻孙子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今我大明承天命而立,扫荡胡尘,廓清寰宇,然武功之盛虽冠绝前代,而军制之弊亦渐显露。

儿臣每夜观天象,昼览舆图,未尝不中夜抚膺,思所以强兵固本之策。谨竭愚诚,参酌古今,拟就大明军队改革疏,条列如左,伏惟圣鉴。

儿臣观三代之兵,皆寓兵于农;汉唐之制,多府兵藩镇。然时移世易,今火器日精,海疆日广,非有常备之锐师,不能御外侮而安内患。

昔周室封建,诸侯各有军旅;今陛下混一四海,尤当收兵权于中央。

故儿臣首陈“皇权至上”之原则,诚以春秋大一统之义,兵权不可假人。

昔唐之藩镇、宋之枢密,皆失其本。今宜明确皇帝为天下兵马之统帅,凡高级军官任命与战略决策,必终裁于宸衷。

至若军民分治,实惩宋元之弊。宋以文制武,致狄青蒙垢;元以武干政,使阿合马专权。

今宜使兵部专司行政,五军都督府、枢机堂合并改制为军事委员会,各明其职,不相统属。昔诸葛亮出师表云:“宫中府中,俱为一体”,今军中政中,亦当如是。

“以法治军”一条,臣尝闻岳武穆治军:“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此非律令严明之效乎?

今宜颁大明军队条例,使将士知所遵循。“功绩晋升”之制,实破魏晋门阀之陋。

昔卫青出身奴虏,霍去病起自纨绔,皆以军功致位通侯。今当广开才路,使寒门俊杰皆得效命疆场。

儿臣观今日五军都督府、枢机堂,权责不清;昔汉设大将军,唐立节度使,皆因权责不明而致祸乱。

今宜将五军都督府改制为“大明军事委员会”,仿周代六军之制,设都督若干,为军队总指挥。昔父皇设大都督府,后析为五军,今当因时变革,复归统一指挥。

兵部之改革,当如唐之兵部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

今宜使兵部专司武官档案、军饷发放、军校管理等务,若周礼夏官之职。其官员宜授军衔而不掌兵,如宋之枢密院文吏,明其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