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雷斯特一把抢过电话,对着听筒吼道:“老子托雷斯特!约翰·威克现在是我的人,追杀令赶紧撤了!给我个面子!”
“给面子?”听筒里传来先行者破口大骂的声音,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你算个什么东西!你以为你吃了面子果实吗?高桌会神圣不可亵渎,敢包庇叛徒,你也得死!”
托雷斯特愣了一下,随即癫狂大笑:“好!好!好!” 一连三个好字,带着刺骨的杀意,“既然不给面子,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你高桌会不是人多吗?尽管来!你来多少,我杀多少!杀到你们给面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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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啪”地挂了电话,一把拽起温斯顿,又指了指旁边一脸懵逼的约翰、握紧武器的卡戎,还有酒店里吓得瑟瑟发抖的杀手和客人:“都给我过来!”
没人敢反抗,托雷斯特像赶羊似的,把所有人一股脑塞进了温斯顿的私人安全屋。
那是间加固过的地下室,防弹防炸,足够容纳几十人。
“哐当”一声,安全屋的铁门被锁死,托雷斯特转身看向外面漆黑的雨夜,机械护臂的红光在黑暗里格外刺眼。
他能感觉到,远处已经传来了密集的脚步声、汽车引擎声,甚至直升机的轰鸣声。
高桌会的人,来了。
托雷斯特舔了舔嘴角,脸上露出嗜血的笑容,后背的毛孔再次喷薄出蒸汽,战神之力悄然运转。
今夜的纽约,注定血流成河。
高桌会的狂妄,终将用鲜血来偿还;而他托雷斯特,要在这场血战里,不仅护住他看中的人,还要让整个地下世界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爹!
大陆酒店的贵宾套房里,托雷斯特对着穿衣镜扯了扯新换上的黑西装,布料挺括顺滑,衬得他一米九几的身形愈发挺拔。
黑色是他刻在骨子里的偏爱,更是家乡的底色——水德尚黑,那片土地的血脉里,就藏着黑色的沉稳与坚韧。
他指尖捏起那条鲜红的领带,慢条斯理地系好,打得规规矩矩,红得像一团燃烧的火焰。
这红不是张扬的炫耀,是他对先烈的缅怀。
那些为了后辈能安居乐业、繁荣昌盛,在黑暗里拼杀至死的人,他没法明着系上红领巾,便用这红领带代替。
每次做“好事”,每次铲除黑暗与邪恶,他都觉得胸前的红领带会更鲜艳一分,像吸饱了正义的光。
“啧,精神多了。”
托雷斯特对着镜子咧嘴一笑,脸上鞋印和鼻血已经洗干净了,只留眼底的癫狂未散,机械护臂轻轻敲击着桌面,发出“咔咔”的轻响。
手机里传来高桌会先行者冰冷的声音,让他等一个小时,高桌会要“净街”。
一个小时后,纽约的街头会清空无关人等,任由他们厮杀,没人会打扰,也没人敢插手。
“净街?挺会摆谱。”
托雷斯特嗤笑一声,随手把手机扔在桌上,从酒柜里拎出一瓶威士忌,又翻出酒店备好的牛排和雪茄,活得肆意又从容。
他可不怕高桌会的排场,当年吸血鬼12家族摆的阵仗比这大多了,最后还不是被他杀得快断子绝孙?
他斜靠在沙发上,雪茄夹在指间,烟雾缭绕中,一口威士忌下肚,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烧得心里的战意更烈。
牛排被他用刀叉胡乱划开,大口吞咽,酱汁溅在黑西装上也毫不在意,一边吃一边哼着不成调的《我的龙国心》,眼神却时不时瞟向窗外的雨幕,满是按捺不住的兴奋。
一个小时转瞬即逝,窗外的雨还没停,反而更密了,像一张无边无际的黑网,笼罩着整个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