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雷斯特刚转了半个身,耳朵里就钻进金刚那震得空气都发颤的怒吼。
不是野兽的狂乱嘶吼,是带着股“老子不服”的倔强。
他猛地回头,雪粒砸在脸上都没知觉,眼睛死死盯着帝国大厦顶端那道黑黢黢的身影。
金刚正拍着胸口,猩红的眼睛扫过纽约的夜空,那架势,活像在跟整个世界叫板。
“肏!怎么怪兽宇宙也乱入进来了?这破世界到底还有没有准头!”
托雷斯特爆了句粗口,手不自觉地摸向鱼鳍长矛。
这十几年他走南闯北,见过非洲草原上比卡车还大的象群,见过亚马逊雨林里会喷毒的巨型蜥蜴,一直以为这只黑猩猩顶多是“战后辐射变异款”,直到刚才看它精准拍落战斗机、还站在帝国大厦顶端摆“经典pose”,他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这不是变异,是正儿八经的骷髅岛那头“靓仔”!
他来纽约是为了等一个叫史蒂夫·罗杰斯的小子,也就是日后能扛着盾牌揍遍反派的美国队长。
之前他在中东沙漠里晃悠时,对着一轮满月愁得头发都白了两根。
回家的路找了十几年都没影,难不成要在这个破时代老死?
直到某天夜里,一头野狼叼着他的威士忌瓶子跑过,他盯着狼的背影突然愣了神。
狼?
狼獾!
金刚狼!
那个爪子能伸能缩、自愈能力强到离谱的家伙!
就这么一个激灵,他脑子里跟炸了锅似的:既然能遇到“逆转未来”的金刚狼,说不定这个世界也藏着漫威那帮“奇人异士”。
美国队长,那个从瘦弱小子变成“超级士兵”的家伙,简直像道闪电扎进他脑子里。
要是能跟美队扯上关系,说不定能找到宇宙魔方,那玩意儿可是能打开时空通道的宝贝!
想到这儿,他当天就揣着仅剩的几块美金,买了张去挪威的船票。
传说宇宙魔方早年在挪威,被红骷髅那帮人盯着,他寻思着先下手为强,哪怕抢不到,看看也好。
结果在挪威的雪山里转了三个月,别说宇宙魔方了,连红骷髅的影子都没见着,倒是差点被雪崩埋了两回。
没办法,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守株待兔。
美国队长是纽约布鲁克林人,按时间线算,1933年这小子应该还在街头跟好基友巴基卖报纸。
托雷斯特索性来了纽约,白天在布鲁克林的街头晃悠,看哪个瘦弱小子像“未来的美队”,晚上就找个廉价旅馆对付,就这么等了快一个月,美队的影子没看着,倒先把骷髅岛的“靓仔”给等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