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安安第一次学走路,摇摇晃晃地扑向他,他却因为接一个进货电话没接住,孩子摔在地上哭了。林晚星没怪他,只是把孩子抱起来哄,轻声说:“孩子摔一下才长得快,你忙你的,我看着。”
这些碎片像玻璃碴,扎在他的脑子里,越想越疼。他那时怎么就没发现,自己拥有的是多么珍贵的东西?他总觉得日子苦,总想着快点赚钱,快点摆脱那种捉襟见肘的窘迫,却把身边最该珍惜的人,当成了拖累。
“陈志强!”看守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有人会见。”
他愣了一下,谁会来看他?父母早逝,亲戚们在他发达后凑上来,出事后退得比谁都快。小雅?她应该也被关在别处,等着开庭。
他跟着看守走到会见室,隔着厚厚的玻璃,看到了对面坐着的人——是老王。
老王比上次在慈善晚宴上见时苍老了许多,头发白了大半,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工作服,手里攥着一个皱巴巴的布包。
看到陈志强,老王的眼神复杂,有恨,有惋惜,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沉痛。
“我不该……”老王先开了口,声音沙哑,“我早该想到的。那天晚上,我起夜,看到你带那个女人回来,她看你家的眼神不对,像狼看肉似的。我当时怎么就没多问一句……”
陈志强没说话,只是低着头。他没资格怪任何人,要怪只能怪自己。
老王从布包里拿出一个东西,推到玻璃前。是一个缺了胳膊的布娃娃,布料已经泛黄,上面沾着的污渍洗不掉,正是念念生前最喜欢的那个。
“火灭了之后,我在废墟里扒出来的,”老王的声音带着颤音,“这娃娃……是你给念念买的吧?那年你刚赚了点钱,在集市上挑了半天,说要给闺女买个最好看的。”
陈志强的目光落在布娃娃上,喉咙突然像被堵住了。他记得那个布娃娃,花了他当时半个月的零花钱,念念拿到时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睡觉都要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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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星是个好女人啊,”老王叹了口气,眼圈红了,“你刚开店那会儿,她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熬粥,给你装在保温桶里,怕你忙得忘了吃饭。冬天冷,她总把你的棉鞋放在灶边烤着,说这样你穿的时候暖和……她对你那么好,你怎么就能下得去手?”
怎么就能下得去手?
这个问题,陈志强也问过自己无数次。是被钱迷了心窍?是被小雅的新鲜感冲昏了头?还是骨子里,他就是个凉薄自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