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霞牛嚼牡丹似的灌了一口冷茶,“嗯。”
“你可还记得三岁之前的事?”
丁霞抬眸瞥了她一眼,“只要是人,谁能记住三岁之前的事,反正我是不记得,倒是五六岁之后的事,记得挺清楚的。”
实际上,丁霞嘛嘛都记得,但就像她说的那样,她现在是人,而且只是个普通人,哪能记得住那么久远的事。
钟凌月闻言,颇为遗憾,又问:“那你肚脐下一寸,可有别样的胎记?”
“你问这个作甚?”丁霞反问回去,“别不是想败坏我的名声吧?”
对于陌生人,要以最坏的心思揣测,因为没有办法确定陌生人是人是鬼。
“丁小姐误会了,我万万没有想败坏你名声的意思。
我问这个,是因为多年前,我婆婆趁我与夫君不在家,将我那三岁的女儿卖给了人牙子。
我与夫君虽连夜追赶,但终究失了女儿的踪迹。
直至前些日子,下人来报说在京城看见了与我相似的面容。
多番查探才得知是丁员外的女儿,我找女心切,这才来找丁小姐求证。”
钟凌月说起当年的事,悲从心起,要不是那老婆子,她又怎会忍受生离之苦,幸好那老婆子卖掉女儿的第三个月,出门看热闹,被闹出热闹的人意外打死,遭了报应,她和夫君才能十年如一日的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