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刀蹲在厨房通风管里,怀里抱着口锈迹斑斑的铁锅——这是他从老家灶台扒下来的,锅底还粘着母亲当年熬粥的焦痕。
警报器突然尖啸,他摸出兜里的火柴,“嚓”地划亮。
火光照亮锅壁刻的字:“小刀十岁,妈手作”。
值班狱警循着焦香找过来时,差点被门槛绊倒。
拘留所厨房中央,穿黑风衣的男人盘坐在地上,面前架着口破铁锅。
锅里的红烧肉正“咕嘟咕嘟”翻泡,焦边在火光下泛着琥珀色,香气像长了手,直往人肺管子里钻。
“什么人——”狱警刚摸对讲机,就见男人抬头。
那是张带着刀疤的脸,左眼下方有道月牙形疤痕,此刻却弯着笑:“劳驾,把307号犯人请过来。”
血筷翁被押进来时,衬衫领口还沾着囚服的毛球。
他盯着那口破锅,喉结动了动,又猛地甩头:“低劣的诱食手段!
我血筷翁尝过...“
话音戛然而止。
肉香钻进鼻腔的刹那,他浑身剧震。
记忆像被人强行撕开——七岁那年,他趴在邻居家院墙上,闻着飘出来的炖肉香,被看门狗追得摔进泥坑。
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知道,原来空气里能有甜味。
“吃吗?”李小刀夹起一块肉,放在缺了口的瓷碗上,“我妈走了,但我答应过她,要把这道菜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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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试试,什么叫’活着的味道‘?“
血筷翁的手在抖。
他盯着碗里的肉,指甲深深掐进掌心——这双手捏过七百二十八根毒筷,此刻却连块红烧肉都端不稳。
“砰!”
枪声炸响。
幽冥会残党撞开厨房门,冲锋枪扫出的火星溅在铁锅沿上。
李小刀抄起锅盖挡弹,滚烫的油脂顺着锅沿泼出去,两个喽啰惨叫着滑倒在油渍里。
他反手把最后一块肉塞进血筷翁嘴里:“吞下去!
不然我白杀了这么多人!“
血筷翁嚼了两下。
眼泪突然涌出来。
原来不是嚼蜡。
原来肉是软的,甜的,带着点黄酒的辛,还有......还有当年邻居阿姨发现他趴墙头时,偷偷塞给他的半块肉。
她说:“小娃子,饿肚子不丢人,别学坏。”
“原来......这就是他们宁死也要吃的理由......”他望着李小刀脸上的刀疤,突然笑了,“我这双筷子,该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