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拉得严严实实。
沈夜希侧躺在床上,手机屏幕的光映在脸上,把那双眼睛照出两个小小的光点。他刷着微博,拇指机械地向上划。
划过去,划过来,划过去。
房子太大了。
一百四十多平的三室两厅,从搬进来那天起,他真正用过的空间只有卧室和主卫。
客厅的沙发上落了薄薄一层灰,厨房的灶台连保护膜都没撕,次卧的门从入住就没打开过。
一梯一户,私密性极好,好到就算他死在这里,尸体发臭之前大概也不会有人发现。
可能就算发臭了,也没人知道吧。
他蜷在被子里的姿势像一只缩进壳里的蜗牛。
头发长了些,刘海快要戳到眼睛,被他胡乱往旁边拨了拨。
穿着一件洗到发白的旧T恤,领口松松垮垮地挂在锁骨上,露出肩颈过于清晰的线条。
脸色不太好,是缺乏血色的苍白。嘴唇有点干,下唇中间裂了一道细小的口子,他无意识地用舌尖碰了碰。
手机屏幕上划过一条营销号发的他上周品牌活动的生图。
评论区清一色的“镜头猎人”,“眼神杀我”,“这个男人真的好会”。
他看了一眼,划过去了。
门口传来声音。
沈夜希没动。
脚步声穿过空荡荡的客厅,停在卧室门口。门被敲了两下,然后推开一条缝。
“活着?”经纪人的声音。
沈夜希翻了个身,把被子往上拉了拉,露出半张脸和一只眼睛。
陈哥靠在门框上打量了他一眼。
没看见酒瓶,没有散落的东西。床上的人虽然看着像一滩化掉的冰淇淋,但至少还是固体状态。
行,今天算正常。
“后天有个工作,品牌的站台活动,下午两点,到时候来接你。”陈哥说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了翻日程,“对了,公司给你分了个生活助理。”
沈夜希的眼睛从被沿上方看过来。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陈哥头都没抬,“你上次那个助理干了多久?三天。上上个呢?门都没让进。这个要是再跑了,你自己跟公司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