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情书与晨光里的告白

苏晴姐去北京前跟我说,喜欢就要说出来,不然会后悔。我怕你觉得我幼稚,怕你只把我当妹妹,怕你不喜欢我,可我还是想告诉你 —— 沈浩哥,我喜欢你,不是妹妹对哥哥的喜欢,是想跟你一起考京华大学,一起在北京租带阳台的房子,一起种小番茄,一起过一辈子的喜欢。

如果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我还是会跟你一起努力,一起去北京,只要能跟你做朋友,我就很开心了……”

沈浩看着信纸上的字,指尖轻轻拂过那些带着温度的笔画,眼眶竟有点发热。他想起小学时那个怯生生的小姑娘,抱着粉色书包站在教室门口,眼睛红红的像只小兔子;想起初中时她趴在书桌前,咬着笔杆听他讲数学题,阳光落在她的辫子上,像撒了层金粉;想起跨世纪那晚,她拉着他的手,烟花在头顶炸开时,她眼里的光比烟花还亮。这些细碎的画面,像老电影一样在脑子里慢慢过,每一个镜头都带着暖光,比他前世见过的任何风景都珍贵。

作为一个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灵魂,他曾以为自己早就过了为青涩感情心动的年纪。他见过太多成年人的算计与权衡,见过太多爱情里的一地鸡毛,却没想到,会被一个小姑娘藏了好几年的心意,烫得心里发软。晓雅的喜欢,纯粹得像初秋的月光,没有一点杂质,没有一点功利,只是 “想跟你一起”,这样简单又真诚的愿望,让他想起自己遗失了很久的少年心事 —— 原来喜欢可以这么简单,不用考虑房子车子,不用在意身份地位,只是因为你是你,所以我想跟你一起走下去。

他把信纸放在台灯下,反复看了一遍又一遍,连晓雅不小心画错、又用涂改液盖住的小爱心,都觉得可爱。他想起晓雅信里说 “怕你觉得我幼稚”,忍不住笑了 —— 在他心里,这份 “幼稚” 才是最难得的宝贝,是多少成年人求而不得的纯粹。他从抽屉里翻找信纸,最后在最里面的格子里,找到了一张同样浅粉色的信纸 —— 是上次晓雅来他房间补课时,不小心落在这儿的,纸角还有个小小的、她画的小熊印子。他蘸了墨水,一笔一画地写回信,字迹比平时更工整,连标点符号都仔细斟酌:

“晓雅:

我也喜欢你。

其实我早就注意到你了。

小学时你总跟在我身后,像个小尾巴,我故意走慢一点,就是想等你跟上来;初中时你说‘数学没懂’,我其实看出来你是故意的,可我还是愿意给你讲,因为我喜欢看你认真听题的样子;你送我的桂花糕,我每次都舍不得吃,留到最后一口,觉得比任何点心都甜;你帮我改的英语作文,我把你的修改意见都抄在笔记本上,每次写作文都拿出来看;跨世纪那晚,你说‘永远不分开’时,我心里就想,以后一定要带你去北京,一起租带阳台的房子,一起种你喜欢的小番茄。

你的信我看了三遍,每一句话都记在心里。我不是小孩子了,我知道自己对你的感情不是哥哥对妹妹的喜欢,是想跟你一起考京华大学,一起在北京看风景,一起过一辈子的喜欢。

明天早上我在你家楼下等你,咱们一起去学校,一起吃你最喜欢的油条豆浆。北京见,以后永远在一起。”

写完后,沈浩把信叠成和晓雅一样的小巧方块,放进一个干净的白色信封里。他学着晓雅的样子,在信封封面画了个手拉手的小人,这次他特意在小人旁边多画了颗小小的星星 —— 像苏晴送他的那个星星发圈,也像他们一起期待的北京星光。他把信封放在枕头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晓雅收到信时的样子:她会不会哭?会不会觉得不真实?会不会像现在的他一样,心跳得停不下来?他甚至开始想,明年到了北京,要带她去逛京华大学的校园,去看未名湖的荷花,去吃学校门口的糖葫芦,还要在租的房子阳台上,帮她搭最结实的番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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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透,沈浩就醒了。窗外的天刚泛出点鱼肚白,胡同里的早点摊已经开始冒热气,炸油条的 “滋滋” 声、磨豆浆的 “嗡嗡” 声,慢慢漫进房间。他穿上晓雅最喜欢的那件浅灰色短袖 —— 去年他穿这件衣服时,晓雅说 “沈浩哥,你穿这件真好看”,然后把信封小心翼翼放进书包侧袋,又检查了一遍,怕折坏了。他提前半小时到了晓雅家楼下,靠在门口的香樟树上等她,手里还攥着两块薄荷糖 —— 是晓雅喜欢的柠檬味,怕她早上没精神。

没过多久,胡同里传来 “吱呀” 一声轻响,晓雅家的院门慢慢打开。晓雅穿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是去年夏天沈浩陪她去县城买的,当时她在两件裙子之间犹豫,沈浩说 “这件浅蓝色的衬你皮肤”,她就开心地买了下来。她的辫子上别着那个粉色小熊发卡,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手里拎着书包,看见靠在香樟树上的沈浩时,脚步一下子停住,眼睛瞪得圆圆的,像受惊的小兔子,连呼吸都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