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姆露没想到金竟然会特意和他解释,稍微的讶异打破了他的平淡,“你没有……我还以为你…算了,没有上过床当然更好,我也不希望我的床伴是根玩烂了的烂黄瓜。”
“床伴,”金的手下移,又捏了一下他的脸颊,佯装遗憾地说:“不是男朋友吗?我好伤心啊。”
利姆露抓着他的领带猛地一拽,唇在他脸上逗狗玩似的轻轻擦过,每个带着人鱼异香的呼吸都洒在男人脸上,“男人要的无非是…爱。”
“你怎么能例外,金,他们喜欢我,爱我的长相,痴迷我的身体,更对能有资格和我…爱上瘾,为之沦陷,你又比他们好多少。”
“他们要我温顺,听话,乖巧温柔。”
“这些我都可以一一做到。”
他直视着金,眼睛里多了些和以前截然不同的底色,足以让深陷温柔乡的男人在毫不知情的时候死亡,“我的骨头被人慢慢地一点一点敲碎,我的骄傲,任性,小情绪,统统都碎了。”
“你和路西法做了交易,换来正确的路,来看我,看我如今面目全非吗?都是贱人。”
利姆露轻笑,吻上金的下唇,只有几秒,一触即分,传递给彼此的温度冰冷和杀人见血的危险獠牙,“贱人不配得到我的喜欢。”
“牙尖嘴利,”金任由利姆露拽着自己,神经被他刺激得更加兴奋,“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就像一朵随时准备索命的食人花。”
鲜艳的外表下长满了尖刺。
“食人花总比绵羊好。”
利姆露抽身拉开距离,看了门外一眼,“萨尔,我已经知道你来了,不要继续躲了。”
响起的先是牛皮纸哗啦的声音,萨拉查单手抱着一捧五颜六色的玫瑰花束进来,包装纸上滴到的雨水没有全擦干净,还留了些。
“路上看到的,很漂亮。”
萨拉查好像没听到利姆露那些话,也没有看见利姆露吻金的那一幕画面,像一个丈夫在十分平常的下雨天特地买了捧花回来给妻子。
温柔都藏在平时的小细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