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饭卡劫案与宿舍考古

与妖记 郑雨歌 2803 字 6个月前

“除了被子叠了一下,衣服塞箱子里了,跟小强那边有本质区别吗?”

“半斤八两!绝对的半斤八两!”

短暂的沉默后,是更加猛烈的哄堂大笑。王龙那张棱角分明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刚才的自信荡然无存,只剩下被当众“打脸”的窘迫,只能尴尬地挠着后脑勺,嘿嘿傻笑。

夏语也笑得肚子疼,在一片欢乐的“考古”气氛中,终于在一个相对干净的下铺(据说是宿舍唯一学霸的床,人不在)寻了个角落坐下。笑声渐歇,他环顾着这群勾肩搭背、互相拆台却又亲密无间的兄弟,心里涌动着暖意。他清了清嗓子,抛出酝酿了一小会儿的想法:

“哎,兄弟们,问个正经的。”夏语的目光扫过众人,“你们……有谁会玩乐器吗?”

“乐器?”

“吉他?钢琴?”

“吹口哨算不算?”

众人面面相觑,一脸茫然。

夏语笑了笑,解释道:“元旦晚会不是快到了吗?我想组个乐队,去台上吼两嗓子。怎么样?有没兴趣一起玩玩的?”

“乐队?!”吴辉强眼睛一亮,随即又黯淡下去,“我……我就会吹牛行不行?”

“我五音不全。”袁国营老实摇头。

“打架子鼓我估计行!”王龙突然举起手,语出惊人。

“啥?!”所有人都震惊地看向王龙那壮硕得像堵墙的身板,实在无法把他和节奏感十足的鼓手联系起来,眼神里充满了“你逗我呢”的难以置信。

王龙被看得有点不好意思,粗声粗气地辩解:“怎么了?瞧不起人啊?小学学过几年!底子还在呢!”

这时,一直没怎么说话的黄华推了推眼镜,镜片后的眼睛闪过一丝笑意,慢悠悠地开口:“就知道你们这群糙汉子没点艺术细菌。我会弹吉他,民谣的,木的。”

夏语眼睛一亮,惊喜地看向黄华和王龙:“行啊!深藏不露啊两位!”他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我会贝斯,凑合能弹。加上华子的吉他,龙哥的鼓……”他看向黄华,“你刚才说还认识一个会吉他的女孩?”

黄华点点头:“嗯,高二的,技术不错,键盘也会点。”

“太好了!”夏语兴奋地一拍大腿(不小心拍到伤腕,疼得龇牙咧嘴),“那咱们就算初步成型了!吉他、贝斯、鼓,再来个键盘或者主唱!齐活!怎么样,龙哥,华子,有兴趣一起搞点‘噪音’污染一下元旦晚会吗?”

王龙豪迈地一拍胸脯:“干!不就是敲鼓吗!包我身上!”

黄华也笑着点头:“行,算我一个。回头我问问那女生。”

“好!”夏语脸上洋溢着兴奋的光彩,“那咱们这‘临时工乐队’,就算正式立项了!”

小小的宿舍里,因为一个临时起意的乐队计划,气氛再次热烈起来。少年们七嘴八舌地讨论着乐队名字、排练时间、选什么歌,仿佛元旦晚会的聚光灯已经打在了他们身上。秋日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暖洋洋地照在夏语带着笑意的脸上,也照亮了男生宿舍里这方弥漫着汗味、泡面味、少年梦想和纯粹友情的独特天地。夏语的到来,像一颗投入平静(或者说混乱)池塘的石子,激起的涟漪,远比他自己想象的要大得多。毕竟,高一新生篮球杯总决赛上那个力挽狂澜的身影,早已刻在了不少人的记忆里。此刻这个篮球明星出现在男生宿舍,还宣布要组乐队,这消息本身就足够点燃少年们过剩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