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县的城隍庙刚经过修缮,朱漆大门上的铜环擦得锃亮,檐角的风铃在秋风中轻轻摇曳。庙前的空地上,摆着二十张案几,楚地三县有头有脸的乡绅已端坐案后——萧县的刘员外、彭城的李乡绅、蕲县的王举人……这些人或坐拥良田千亩,或经营着织坊、盐铺,在地方上颇有声望。
赵信与张释之并肩走进会场时,乡绅们纷纷起身行礼,眼神里带着几分试探与期待。自新政官宣后,他们虽乐见其成,却也担心官府“独断专行”,损害自家利益。
“诸位乡贤,今日请大家来,是想共商楚地治理之事。”赵信开门见山,声音透过庙前的石狮子传向远处,“朝廷有朝廷的法度,地方有地方的实情,单靠官府或乡绅,都难让楚地尽快复苏。唯有官绅联手,才能事半功倍。”
一、明权责:乡绅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刘员外捋着山羊胡,率先开口:“将军说得在理。只是不知,我等乡绅能为官府分忧何事?总不能让我们去收税、审案子吧?”他这话说出了众人的心声——乡绅们愿出钱出力,却不愿直接插手官府事务,更怕担责任。
赵信早有准备,让人抬来一块木牌,上面写着“乡绅协管三事”:
其一,协助推行新政。如监督赋税征收是否公允,反馈百姓对政策的意见,带头开垦荒地、补种桑田;
其二,参与地方公益。如修缮学堂、义仓,资助贫困学子,组织乡勇维护治安(需报官府备案);
其三,沟通官民关系。百姓有诉求可通过乡绅转达官府,官府有政令可由乡绅协助宣讲。
“至于不能做的,也有三条。”赵信话锋一转,语气严肃,“不得干预官府司法审判,不得私设税卡盘剥百姓,不得包庇作乱者。这三条是红线,谁也不能碰。”
李乡绅是个直性子,问道:“若发现官吏贪腐,我们能管吗?”
“不仅能管,还要重赏!”赵信当即承诺,“凡乡绅举报官吏贪腐属实者,赏银五十两,且为其保密。”
王举人是读书人,更关心名分:“协管事务,总得有个体制吧?总不能乱糟糟的。”
“可设‘乡绅议事会’,三县各选五名代表,每月初一到县衙议事。”张释之补充道,“议事会的决定,官府会酌情采纳;官府的重大决策,也会提前与议事会商议。”
乡绅们低声议论起来,很快便达成共识——这权责划分既给了他们参与治理的空间,又不越界,算得上公允。
二、筹物资:从“观望”到“主动”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