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子弹打空了,只击碎了后面的砖墙。
“啊.....!”那名警察只来得及发出半声惨叫,脖子就被吸血鬼吉姆咬住,鲜血瞬间被吸走大半,软软倒地。
“开火!!”汤姆森警长目眦欲裂,厉声下令。
“砰砰砰砰......!!”
枪声瞬间响成一片!子弹如同暴雨般倾泻向吸血鬼吉姆!但他速度太快了,在人群中穿梭,留下一道道残影,子弹大部分打空,偶尔击中,也只是让他身体微微一顿,伤口流出暗红色的血液,但瞬间就开始愈合!普通子弹,对他的伤害有限!
两位神父大声念诵着驱魔经文,将圣水泼洒出去。圣水沾到吸血鬼吉姆的身上,立刻发出“嗤嗤”的灼烧声,冒起白烟,让他发出痛苦的嘶吼,动作也迟缓了一些。但也仅此而已,无法造成致命伤害。
“没用的!老家伙们!你们的信仰,太弱了!”吸血鬼吉姆狂笑着,一爪挥出,直接将一名靠近的神父拍飞出去,撞在墙上,吐血倒地。
他如同虎入羊群,在警察中肆意杀戮,每一次闪现,都带起一蓬血雨和惨叫。警察的阵型瞬间大乱。
迈克、方阳、晓晓也开枪射击,但收效甚微。菲菲强忍着心痛和眩晕,努力凝聚灵力,打出符咒。符咒金光闪过,能暂时逼退吸血鬼,但也无法重创。
千年吸血鬼的力量,远超他们的想象!而且他似乎对现代武器和法术都有很强的抗性。
不断有警察受伤,惨叫和血腥味弥漫。两名神父也受伤不轻。局势急转直下,眼看他们就要全军覆没!
“这样下去不行!”菲菲看着不断倒下的同伴,心如刀绞。吉姆的背叛和真实面目让她痛彻心扉,但此刻,保护伙伴、消灭这个恶魔的念头压倒了一切。
她的大脑飞速运转。千年吸血鬼,近乎不死不灭,物理攻击和普通法术效果有限。必须用更强大、更本源的力量!什么力量能克制黑暗?光明?火焰?还是……
突然,她脑中灵光一闪!想起上次为方阳招魂时,最后关头,是靠他们四人之间的羁绊与心意,汇聚成温暖的力量,唤回了方阳的“情根”!那种力量,无形无质,却直达灵魂本质!而吸血鬼,无论多强,其存在本身,就是背离生命、背离温暖、背离“情”的黑暗扭曲!
“方阳!晓晓!迈克!”菲菲用尽全力大喊,盖过枪声,“还记得上次救方阳吗?用那个方法!把我们的血,滴在一起!心里想着彼此!想着我们要活下去!想着光明和温暖!”
生死关头,三人对菲菲有着绝对的信任。闻言,立刻逼退靠近的吸血鬼,迅速向菲菲靠拢。
四人背靠背围成一个小圈。菲菲快速用匕首划破自己的掌心,方阳、晓晓、迈克也毫不犹豫地照做。四只流淌着鲜血的手,紧紧握在一起,伤口相贴,血液交融!
“以血为引,以心为契,羁绊为火,焚尽黑暗!”菲菲闭上眼睛,用尽所有灵力和意志,大声念诵着即兴编造的、但充满信念的咒语。方阳、晓晓、迈克也闭上眼睛,心中摒弃所有杂念,只剩下对伙伴的信任,对生存的渴望,对光明的向往,以及……对那个欺骗伤害他们的恶魔的熊熊怒火!
四人紧握的手掌中,交融的鲜血突然发出炽热的、金红色的光芒!那光芒越来越亮,越来越热,仿佛握着一团燃烧的太阳!
吸血鬼吉姆正杀得兴起,忽然感到一股令他灵魂都为之战栗的、无比厌恶又恐惧的力量正在凝聚!他猛地转头,看向那四个被金红色光芒笼罩的身影,暗红色的眼中第一次露出了惊疑不定的神色。
“这是什么力量?!”他尖啸一声,不再理会其他警察,化作一道黑影,带着滔天的杀意和腥风,直扑四人!他要在这股力量完全成形前,将其扼杀!
然而,已经晚了。
就在吸血鬼吉姆扑到近前的瞬间,四人紧握的手掌猛地分开,向前一推!
“轰......!!!”
一道纯粹由金红色、温暖而炽烈的光芒与火焰构成的洪流,从他们掌心爆发而出,瞬间吞没了扑来的吸血鬼吉姆!
“啊啊啊啊啊......!!!”
吸血鬼吉姆发出凄厉到无法形容的惨叫!那光芒和火焰,仿佛是他天生的克星,不仅仅是灼烧他的身体,更是在焚烧他的灵魂,净化他体内千年积累的黑暗与罪恶!他周身的黑气如同冰雪消融,皮肤焦黑龟裂,露出下面腐朽的本质。他疯狂地挣扎,试图扑灭火焰,但无济于事。那火焰如同附骨之疽,越烧越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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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是永生不死的!我是......” 最后的嚎叫被火焰吞噬。
在所有人震撼的注视下,千年吸血鬼,臭名昭着的开膛手杰克,自称吉姆·莫里亚蒂的恶魔,就在这充满四人羁绊与信念的火焰中,惨叫着化为了一堆灰烬,被夜风吹散,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小巷里,一片死寂。只有受伤者的呻吟,和火焰熄灭后淡淡的焦糊味。
所有人都呆呆地看着那堆灰烬,又看看相互搀扶、脸色苍白但眼神坚定的四人,仿佛做了一场漫长而恐怖的噩梦。
“结……结束了?”汤姆森警长喘着粗气,不敢相信。
“结束了。”菲菲虚弱地说,看着那堆灰烬,心中没有大仇得报的快意,只有无尽的疲惫和一丝淡淡的悲凉。为了一个虚幻的泡影,她付出了真心,也差点害了所有人。
警察们开始收拾残局,救治伤员。两位神父走过来,对着四人,尤其是菲菲,深深鞠躬:“不可思议的力量……那是爱与信念的火焰,是黑暗永恒的克星。你们……拯救了很多人。”
汤姆森警长也走过来,表情复杂,有后怕,有感激:“李小姐,各位……我代表伦敦警局,向你们致以最深的感谢。关于酬劳……”
“酬劳不用了,给今晚牺牲和重伤警察的家属吧。”菲菲疲惫地摆摆手,“现在我们想回去休息。”
“当然,当然。我派人送你们回去。明天,局里会安排正式的感谢和……”汤姆森警长忙不迭地说。
事后统计,共有三名警察牺牲,四名受重伤,现场所有人或多或少都受了伤。
回到警局住处,菲菲一言不发,直接回了自己房间,关上了门。晓晓想跟进去安慰,被方阳拉住了。
“让你菲菲姐自己静一静吧。”方阳叹气。他能理解菲菲的心情,那种被欺骗、幻想破灭,尤其是对方还是自己刚刚萌生好感的人,打击太大了。
第二天,汤姆森警长找到他们,告诉他们一个好消息,上级希望邀请他们在伦敦多玩两天,一切费用由警局承担,算是略尽地主之谊。
菲菲心情低落,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她只想一个人静静。于是,她去了伦敦图书馆,那个安静、充满书卷气的地方。她找了一个靠窗的僻静位置,拿了一本厚厚的、关于中世纪欧洲历史的书,却一页也看不进去,只是望着窗外伦敦灰蒙蒙的天空发呆。吉姆的脸,他温柔的笑,他护住自己时的坚定,还有最后那狰狞的恶魔模样,交替在她脑海中闪现。心里空落落的,又沉甸甸的。
方阳、迈克和晓晓见菲菲这样,知道劝也没用,又不想浪费警局的“好意”,于是决定自己出去逛逛,顺便……周末看场球赛放松一下。
说来也巧,当天下午,正好有一场北伦敦德比——阿森纳主场对阵托特纳姆热刺!这可是英超最火爆的同城德比之一!
方阳和迈克虽然支持的球队不同,但作为球迷,对这种顶级德比还是很有兴趣的。晓晓对足球一知半解,但是个爱凑热闹的主,也想去看看。
三人让片警给买了票,进入了酋长球场。气氛果然火爆!身穿红白球衣的阿森纳球迷和身穿白色球衣的热刺球迷,泾渭分明,歌声、口号声、嘘声响彻云霄。比赛激烈,对抗凶狠,球迷的情绪也随着比赛进程不断高涨。
上半场,阿森纳率先进球,主场球迷沸腾了!下半场,热刺扳平比分,随队的客队球迷也不甘示弱。火药味越来越浓。
比赛进行到八十多分钟,还是1-1。这时,场上一次激烈的拼抢后,双方球员发生冲突,互相推搡。看台上,两边球迷的骂战也瞬间升级!不知是谁先扔了个啤酒杯,紧接着,更多的杂物被扔下看台!骂声变成了吼叫,小范围的推搡迅速演变成大规模的混战!
“我靠!足球流氓!”方阳惊呼。
三人从来没见过这阵仗,吓尿了。只见他们所在的看台区域,红白色和白色的人群如同两股潮水撞在一起,拳脚相加,啤酒和爆米花乱飞!保安根本拦不住!
“快跑!”迈克经验丰富,一看这架势,知道不能待了,拉起晓晓就往出口方向挤。
三人拼命往外挤,但混乱的人群让他们寸步难行。好不容易挤出一条路,跑出球场,发现外面街道上也乱了套!成群结队的球迷在街头追逐斗殴,警笛声呼啸,一片混乱。
“这边!”迈克看准一条相对人少的小巷,带头钻了进去。方阳和晓晓紧跟。
刚跑进巷子没多远,迎面撞见一大群穿着阿森纳球衣、满脸通红、气势汹汹的壮汉!他们显然是刚跟热刺球迷干完架,或者正准备去找茬。
双方打了个照面,都愣住了。
阿森纳球迷上下打量着这三个衣着普通的“游客”,眼神不善。
“喂!你们!哪边的?”一个光头壮汉粗声粗气地问,还晃了晃手里的啤酒瓶。
方阳脑子飞快一转,赶紧举起手,挤出笑容:“自己人!自己人!我们是阿森纳球迷!枪手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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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支持阿森纳!”晓晓也连忙点头。
迈克也慌了,连忙点头。
光头壮汉狐疑地看着他们:“阿森纳球迷?怎么证明?唱段队歌来听听!”
“啊?”方阳和晓晓傻眼了。他们哪会唱阿森纳队歌啊!就知道个“Arsenal”!
情急之下,方阳脑子里一片空白,憋了半天,憋出一句跑调的:“We are the champion…”(我们是冠军,皇后乐队的名曲,跟阿森纳没关系)
阿森纳球迷们脸色一变。
晓晓更绝,她急中生智,想起刚才在球场听到的好像一句什么“Yid Army”,她以为是加油口号,脱口而出:“Yid Army!”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Yid Army”是热刺球迷的称呼,在死敌阿森纳球迷面前喊这个,简直是最大的挑衅和侮辱!
“妈的!是热刺的杂碎!还敢冒充我们!打他们!”光头壮汉怒不可遏,抡起啤酒瓶就砸了过来!
“我靠!跑啊!”方阳魂飞魄散,拉起晓晓转身就跑!迈克垫后,挡开飞来的杂物。但杂物实在太多,他头上,背上不断中招。
一大群愤怒的阿森纳球迷在后面穷追不舍,骂声震天。
三人慌不择路,在小巷里乱窜。好不容易甩掉一波,刚喘口气,拐过一个弯,又撞见另一伙人!这伙人穿着白色的热刺球衣,正骂骂咧咧地走着,看样子也是刚打完架,不少人身上挂彩。
双方再次面对面,大眼瞪小眼。
热刺球迷看着这三个狼狈不堪、惊慌失措的人,又看看他们身后,其中一个戴着热刺围巾的瘦高个问道:“嘿!你们!被谁打了?”
方阳这次学乖了,立刻做出一副悲痛欲绝、同仇敌忾的表情,指着来的方向,用带着哭腔的英语说:“是阿森纳的杂碎!他们打我们!看!我们身上的伤就是他们打的!” 他指了指自己刚才逃跑时撞青的额头,和晓晓跑丢了一只鞋的狼狈样。
热刺球迷一看,顿时“正义感”爆棚!“该死的枪手狗!连外国游客都打!兄弟们!帮他们报仇!去找那群红白屎!”
“对!报仇!”群情激愤。
方阳心里刚松一口气,觉得蒙混过关了。没想到那个瘦高个热刺球迷又盯着他看了看,忽然问:“你支持热刺?那你说,我们最伟大的队长是谁?”
“啊?”方阳又是一愣。最伟大队长?他哪知道啊!他只知道曼联的基恩、利物浦的杰拉德……
情急之下,他说漏了嘴——“呃……韦恩·鲁尼?”
巷子里瞬间安静了。
所有热刺球迷的眼神,从同情变成了看傻子,然后变成了熊熊怒火。
鲁尼?那是曼联的传奇!在热刺球迷面前提曼联队长?这比刚才晓晓喊“Yid Army”还过分!
“法克!是曼联狗!耍我们!揍他们!”瘦高个发出愤怒的咆哮。
“妈呀!了不得啊!”方阳差点哭出来,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啊!
又是一场鸡飞狗跳的追逐战!热刺球迷比阿森纳的还狠,捡起地上的砖头石块就扔。方阳只感觉后脑勺风声呼呼,拳头和咒骂声不绝于耳。迈克干脆扛起跑不快的晓晓,夺命狂奔,不断有啤酒瓶飞到头上。
方阳抱头鼠窜,三人再次上演生死时速。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穿了多少条小巷,终于再次甩掉了追兵。三人累得像狗一样,瘫在一个垃圾桶后面,气喘如牛,身上沾满了灰尘和啤酒,鼻青脸肿,狼狈不堪。
“我……我以后再也不想看球了……”晓晓带着哭腔说。
“同……同意……”方阳上气不接下气。
迈克也是苦笑摇头,这比他当年在战区被追杀还凶险,主要是憋屈。
三人互相搀扶着,一瘸一拐地,好不容易才摸回警局住处。天已经黑了。
来到菲菲房门口,方阳深吸一口气,敲了敲门。
门开了。菲菲站在门口,脸色虽然还有些苍白,但眼神已经平静了许多。当她看到门外站着的三个鼻青脸肿、衣衫褴褛、如同刚从难民营逃出来的家伙时,先是愣了一下,随即——
“噗嗤……哈哈哈!”菲菲忍不住,指着他们三个,笑得弯下了腰,眼泪都笑出来了。连日的阴霾和低落,在这一刻,被眼前这三个活宝的惨状彻底冲散了。
“你们……你们这是去打仗了吗?还是去挖煤了?哈哈……”菲菲笑得喘不过气。
方阳捂着自己发青的额头,委屈巴巴地说:“老总,你别笑了……我们差点被足球流氓打死……”
晓晓抬起自己只剩一只鞋、脏兮兮的脚,哭丧着脸:“菲菲姐,我鞋子都跑丢了……”
迈克默默拉紧了自己被扯开成麻花的衣服。
看着他们这副尊容,又听着他们结结巴巴、添油加醋地讲述下午的“北伦敦大逃亡”经历,菲菲笑得肚子疼,眼泪直流。悲伤?失落?去他的吧!眼前这三个伙伴,才是她最真实、最珍贵、也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日常”。
“行了行了,赶紧进来,我给你们处理一下伤口。”菲菲止住笑,但嘴角的弧度怎么也压不下去,“然后,洗个澡,换身衣服。晚上……我请你们吃大餐,压压惊。中餐!不许说不!”
“耶!菲菲姐万岁!”晓晓立刻忘了头上肿起的大包。
“我要吃川菜!”方阳举手。
“同意。”迈克点头。
看着重新活蹦乱跳、为吃什么开始斗嘴的三人,菲菲心里暖暖的。伦敦之行,有噩梦,有心碎,有危险,但也有不离不弃的伙伴,和最终化险为夷的胜利。至于那场短暂而虚幻的心动,就让它随着那个恶魔,一起消失在火焰中吧。
生活总要继续,而她的生活里,有这三个活宝,永远都不会无聊。
窗外的伦敦,夜色温柔。明天,他们就要踏上归途了。
但属于晨曦事务所的、鸡飞狗跳又温暖无比的故事,还长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