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悬疑、搞笑、惊悚,反转。喜欢搞笑的不要错过结尾!
第一章:后院“双红会”
晨曦事务所的后院,最近成了不亚于古战场的“兵家必争之地”。导火索,自然是那个黑白相间、让无数男人为之疯狂的小东西——足球。
迈克,前海豹突击队员,在部队时没别的爱好,就爱看球。退役后所有空闲时间都投给了那抹鲜艳的红色——利物浦。他卧室床头挂着杰拉德的照片,手机壁纸是安菲尔德球场,甚至还在后院葡萄架下挂了个小篮筐,美其名曰练习“精准投送”(把足球踢进去),实际上是他无处安放的足球魂在燃烧。
方阳,土生土长的中国青年,足球启蒙于初中。他支持的球队有点“叛逆”,是利物浦的死敌,曼联。理由很简单,小时候看球,第一场完整比赛就是曼联对阿森纳,吉格斯千里走单骑进球,从此那颗“红魔”的种子就在心里种下了。虽然他踢球技术烂得像狗熊踩皮球,但不妨碍他对着迈克卧室的杰拉德海报做鬼脸。
平时还好,各看各的,井水不犯河水。可一旦到了“双红会”——利物浦对阵曼联的比赛日,后院的气氛就会变得异常“热烈”。
这天晚上,正是英超焦点战,利物浦主场对阵曼联。后院那台老旧电视机,正嘶吼着解说员激情澎湃的声音。迈克和方阳并排坐在两张小马扎上,面前摆着花生瓜子啤酒,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屏幕。
开场十分钟,还比较和谐。
“范戴克这头球,可以啊。”方阳客观评价。
“B费这脚传球,有想法。”迈克也点头。
第二十分钟,利物浦一次快速反击,萨拉赫边路突破,内切射门,被曼联门将神勇扑出。
“哎呀!可惜了!”迈克拍大腿。
“萨拉赫?也就欺负欺负弱队,遇到我们德赫亚,没戏!”方阳得意地喝了口啤酒。
“你们德赫亚?上赛季被灌了几个来着?7个?0-7?”迈克斜眼看他,开始上强度了。
“那……那是意外!谁还没个状态起伏?你们利物浦不也输给伯恩茅斯?”方阳反击。
“我们那是战略性放弃,为了欧冠!你们曼联呢?欧联杯都踢不明白!”
“呸!我们拿的英超冠军比你吃的盐都多!20个!你们几个?19个!差一个就是天壤之别!”
“那是老黄历了!现在是我们利物浦的天下!克洛普,渣叔!激情足球!你们那个滕哈格,就会买圆规(安东尼的外号)!”
“圆规怎么了?能转!你们努涅斯才是脓包!空门都能打飞机!”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从场上球员表现,上升到球队历史、教练水平、引援策略、甚至俱乐部食堂的饭菜口味,火药味越来越浓。声音一个比一个大,脸一个比一个红。
晓晓本来在屋里刷剧,被外面的动静吸引,嗑着瓜子,饶有兴致地倚在门框上看热闹,笑得见牙不见眼,时不时还煽风点火:
“大色狼!他说你们曼联是‘圆规联’!”
“迈克哥!他说努涅斯是‘快乐足球代言人’!哈哈哈!”
“打起来!打起来!我赌大色狼赢!……不对,迈克哥块头大,我赌迈克哥!”
电视里,比赛进入白热化。利物浦围攻曼联球门,曼联则依靠快速反击制造威胁。每一次对抗,每一次射门,都牵动着后院两个“主帅”的心,也加剧着他们的口水战。
终于,在比赛第75分钟,曼联一次反击,拉什福德接B费直塞,单刀赴会,面对出击的阿利松,冷静推射远角......
球进了!1-0!曼联客场领先!
“耶......!!!”方阳猛地从马扎上蹦起来,手舞足蹈,对着迈克做出C罗的标志性庆祝动作,“看见没!拉师傅!世界级!你们利物浦太渣了!哈哈哈!”
迈克的脸色瞬间黑如锅底。他支持的球队落后,死对头还在面前疯狂挑衅。他“腾”地站起来,身高优势瞬间碾压方阳,居高临下地瞪着方阳:“得意什么?比赛还没结束!我们利物浦让二追三!”
“追三?追屁吧你!”方阳毫不示弱,踮起脚尖,试图增加气势,“就你们那中场,能传出一脚好球?等着被我们打反击吧!”
两人越吵越近,鼻子都快碰到一起了。晓晓在旁边兴奋地直跺脚:“要动手了要动手了!菲菲姐!快来看啊!后院要上演全武行了!”
屋里正在研究新到货的一批法器的菲菲,被外面的喧嚣吵得头疼,终于忍无可忍,走了出来。只见后院一片狼藉,花生壳瓜子皮乱飞,两个大男人像斗鸡一样梗着脖子对喷,晓晓还在旁边拍手叫好。
“都给我闭嘴!”菲菲一吼,震得三人耳朵嗡嗡响。
迈克和方阳同时一滞,争吵声戛然而止。
菲菲走到两人中间,一手一个,精准地揪住了他们的耳朵,用力一拧!
“哎哟!老总轻点!”
“疼疼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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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人了?看个球也能吵起来?”菲菲没好气地说,“还想打架?出息了你们!要不要我给腾个场子,让你们俩签个生死状?”
“是他先挑衅的!”方阳指着迈克。
“是他先侮辱我们利物浦!”迈克反驳。
“行了!”菲菲松开手,瞪着两人,“从今天起,后院禁止看球!要看回自己帐篷里看,井水不犯河水!再让我听见你们因为足球吵架,这个月的工资全部没收!晓晓,你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哦……”晓晓吐了吐舌头,端着瓜子溜了。
方阳和迈克互相瞪了一眼,哼了一声,各自扭头收拾自己的马扎和零食,灰溜溜地回帐篷了。不过眼神里那不服输的劲儿,估计下次“双红会”还得掐。
后院“双红会”风波刚过去两天,事务所来了位不寻常的客人。
那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白人男子,穿着得体的深色风衣,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操着一口带着明显北伦敦口音的英语。他自称约翰·哈里森,是一名私家侦探,来自伦敦。
“请问,是李菲菲大师吗?”约翰·哈里森的中文带着浓重的口音,但勉强能听懂。
“我是。哈里森先生,请坐。”菲菲示意,晓晓照例去倒茶。
约翰·哈里森在沙发上坐下,神情严肃中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焦虑。他打开随身携带的公文包,拿出一个平板电脑,点开几张照片,推到菲菲面前。
照片是案发现场的拍摄,血腥而诡异。昏暗的小巷,湿漉漉的石板路,一具女性尸体以一种怪异的姿势倒在墙角,腹部被切开,内脏外露……场景令人极度不适。
“这是最近一个月内,伦敦东区白教堂附近发生的两起凶杀案。”约翰·哈里森的声音低沉,“受害者都是独居的底层女性,妓女。死亡时间都在深夜。作案手法……”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恐惧,“和一百三十多年前,那个震惊世界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一模一样。”
“开膛手杰克?”方阳和晓晓都露出惊容。这个名字,哪怕对不怎么了解西方历史的人来说,也如雷贯耳,是恐怖和悬疑的代名词。
“是的。”约翰·哈里森调出一些历史档案照片的翻拍,和现在的现场照片并排。“你们看,切口的位置、深度、内脏被取出的方式、甚至尸体摆放的某些细节……几乎完全复刻。警方最初以为是模仿犯罪,但调查后发现,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现代工具的痕迹,反而有些细微之处,和当年法医记录中一些未被公开的、只有极少数研究者知道的细节吻合。这……不像是模仿,更像是……”
“像是同一个‘人’做的?”菲菲接话,眉头紧锁。
“或者,同一个‘东西’。”约翰·哈里森压低了声音,“警方压力巨大,媒体已经嗅到了风声,用‘开膛手杰克归来’做标题。但常规调查陷入僵局,没有任何线索。我受一些……不便透露身份的雇主委托,寻找非传统的解决途径。我通过一些渠道,听说远东的李菲菲大师在处理这类……超自然案件上很有办法。所以,冒昧前来,希望您能去伦敦,协助调查。”
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推到菲菲面前:“这是定金,五万英镑。无论结果如何,都归您。如果能够解决,另有重谢。”
五万英镑!折合人民币四十多万!就定金!
方阳和晓晓的眼睛瞬间亮了。迈克也挑了挑眉。
但菲菲没有立刻去碰那个信封。她仔细地看着那些血腥的照片,又翻看了一些约翰·哈里森带来的、关于当年开膛手杰克案件的简要资料。
1888年,伦敦东区白教堂一带,在短短几个月内,连续发生多起妓女被残忍杀害并剖腹的案件。凶手手法残忍利落,带有明显的外科手术技巧,且每次作案后都会给警方和媒体寄去挑衅信,自称“开膛手杰克”。此案震惊英伦,警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始终未能破案,凶手如同鬼魅般消失在伦敦的浓雾中,成为世界刑侦史上最着名的悬案之一,也催生了无数传说和恐怖故事。有传言说凶手是魔鬼,是来自地狱的使者……
如今,相似的案件再次发生,难道真的是百年前的恶灵重现?还是有人利用历史悬案,精心策划的完美犯罪?
“这个委托,我们接了。”菲菲思索片刻,做出了决定。开膛手杰克的名头太大,案件又如此诡异,于公于私,她都想去看看。而且,五万英镑定金,确实很有吸引力。
“太好了!”约翰·哈里森松了口气,“我会在伦敦安排好一切,包括你们的机票、住宿,以及与警方的接洽。你们需要准备多久?”
“我们需要办理护照和签证,至少需要十天。”菲菲说。
“没问题。这是我的名片,随时联系。我明天就回伦敦准备。”约翰·哈里森留下名片和那个装钱的信封,又详细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便告辞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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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委托人,事务所里气氛有些凝重。开膛手杰克,光是这个名字就让人背后发凉。
“菲菲姐,咱们真要去伦敦抓那个……开膛手杰克的魔鬼吗?”晓晓有点害怕。
“不一定就是魔鬼,也可能是人装的。但无论如何,去看看总没错。”菲菲说,“准备吧,这次出国,东西要带齐。迈克,检查一下我们的枪械证件是否齐全,需不需要特殊申报。方阳,晓晓,采购必要的药品、符纸、还有适应英国天气的衣物。”
接下来的十天,事务所进入了紧张的出国准备阶段。但奇怪的是,菲菲的状态和平时很不一样。
平时接这种大案,尤其是涉及历史悬案和可能灵异的,菲菲都会很严肃,反复研究资料,制定详细计划。可这次,她虽然也看资料,准备东西,但脸上总是时不时浮现出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和愉悦?甚至,有时会莫名其妙地哼起歌来,调子还挺轻快。
“你们有没有觉得……菲菲姐有点不对劲?”这天,看着菲菲一边哼着《友谊地久天长》的调子一边整理符纸,晓晓偷偷问方阳和迈克。
“是有点……”方阳摸着下巴,“笑得……太灿烂了,像要去春游,不像是去抓开膛手杰克。”
迈克也点点头:“情绪,似乎......有点亢奋。”
晓晓脑洞大开,压低声音:“菲菲姐该不会是……被那个开膛手杰克附身了吧?或者……中邪了?”
“瞎说什么!”方阳给了她一个脑瓜崩,“老总是法师,哪有那么容易中邪!我看啊,是那五万英镑定金让她高兴的!”
“得了吧,菲菲姐什么时候把钱看得那么重了?上次两百万美金也没见她这样。”晓晓反驳。
三人百思不得其解,总觉得菲菲像是藏着什么天大的喜事。
他们哪里知道,菲菲心里的小剧场已经上演到第108集了!开膛手杰克?悬案?危险?这些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伦敦!贝克街!福尔摩斯!
李菲菲,从小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福尔摩斯迷。柯南·道尔爵士的原着,她翻来覆去看了不下几十遍,每一个案件细节、福尔摩斯的推理、华生的吐槽,甚至221B贝克街的摆设,她都烂熟于心。后来改编的英剧、电影,更是看了无数遍。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版的卷福,是她心中最完美的福尔摩斯形象之一。
能去伦敦,去那个幻想里充满雾气和煤气灯、有着鹅卵石街道和古老建筑、诞生了世界上最伟大侦探的城市,对她来说,简直像朝圣一样!虽然这次是去处理血腥的凶杀案,但丝毫不妨碍她内心对“亲临福尔摩斯世界”的憧憬和激动。这种兴奋,她不好意思跟三个伙伴说,只能自己偷偷乐,于是就不自觉地哼歌、傻笑,在旁人看来,自然是“不对劲,大大的不对劲”。
十天后,一切准备就绪。四人带着大包小包,登上了飞往伦敦的航班。
十多个小时的飞行后,飞机降落在伦敦希斯罗机场。约翰·哈里森已经等在接机口,直接驱车将他们送往伦敦市区。
进入市区时,已是华灯初上。车窗外的伦敦,与想象中古典优雅又略带阴郁的形象完美契合。古老的石质建筑在夜色中沉默矗立,街道不算宽阔,红色的双层巴士慢悠悠地驶过。泰晤士河在远处蜿蜒,伦敦眼和碎片大厦的灯光倒映在河水中,现代与古典交织。空气湿润,带着淡淡的雾气,正是菲菲在书里读到过无数次的、典型的“伦敦雾”的感觉。街道上行人匆匆,穿着风衣,打着伞,一派典型的英伦景象。
“哇,这就是伦敦啊……”晓晓趴在车窗上,好奇地张望。
“和电影里一样。”方阳也感慨。
迈克则更关注路况和周围环境,这是职业习惯。
菲菲静静地看着窗外,心脏不争气地快速跳动起来:“贝克街……大本钟……白金汉宫……福尔摩斯博物馆……我来了!”
他们没有住酒店,而是被直接安排在了负责案件的白教堂地区警局的内部接待处。条件比较简陋,但胜在安全和方便。约翰·哈里森简单交代了一下,说明天会有负责案件的警官来带他们去现场,便离开了。
一路奔波,四人早早休息。梦里,菲菲似乎听到了远处大本钟的钟声,以及马蹄踏在石板路上的嘚嘚声……
第二章:迷雾中的魅影
第二天一早,果然有警官来接他们。来了两个人,一个年纪稍大,秃顶,表情严肃,是警长汤姆森。另一个……
当那个年轻的警官走进接待室时,连一向对帅哥不太感冒的晓晓,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他看起来不到三十岁,身高超过一米八五,身材匀称挺拔,穿着合体的深蓝色警服,更衬得肩宽腿长。金色的短发一丝不苟,五官深邃立体,碧蓝色的眼睛如同宁静的湖泊,鼻梁高挺,嘴唇的弧度恰到好处。最吸引人的是他的气质,一种融合了古典英伦绅士的优雅、严谨,以及警察特有的干练和沉稳。他站在那里,就像从简·奥斯汀小说或者BBC古典剧里走出来的贵族青年,偏偏又穿着一身代表秩序与力量的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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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早上好。我是吉姆·莫里亚蒂,你们可以叫我吉姆。”年轻警官开口,声音温和悦耳,带着标准的RP口音,彬彬有礼。“这位是汤姆森警长。接下来由我们负责陪同各位,并协助调查。”
“你好,吉姆警官。我是李菲菲,这几位是我的同伴……”菲菲介绍道,目光不自觉地在那张英俊的脸上多停留了一瞬。心跳,好像又快了一拍。
吉姆警官微笑着和每个人握手,态度真诚而周到。轮到菲菲时,他的手温暖干燥,力道适中。“很高兴认识您,李小姐。哈里森先生极力推荐您,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他的目光清澈,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菲菲感觉脸有点热,连忙收回手。“合作愉快。”
简单的寒暄后,吉姆和汤姆森警长开车带他们前往第一个案发现场。车子穿行在伦敦的街道上,吉姆偶尔会介绍路过的地标,语气平和,知识渊博。从他的谈吐中,能感受到良好的教养和对这座城市的深厚感情。
“那是圣保罗大教堂,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的杰作。”
“前面是伦敦塔桥,旁边就是伦敦塔,曾经是王室宫殿和监狱。”
“我们正沿着泰晤士河行驶,对岸是南岸艺术区。”
菲菲听得入神,不仅仅是因为景色,更因为解说的人。她偷偷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驾驶座的吉姆,他专注开车的侧脸线条分明,在伦敦阴天的光线下,显得格外迷人。
“花痴……”旁边的晓晓用胳膊肘轻轻捅了捅菲菲,用口型无声地说,脸上带着狡黠的笑。
菲菲脸一红,瞪了她一眼。
案发地点在东区的白教堂附近。这里与市中心的光鲜亮丽截然不同,街道狭窄,建筑老旧,墙壁上满是涂鸦,显得有些破败和混乱。即使是白天,也透着一股阴森的感觉。空气中似乎还残留着百年前那场恐怖梦魇的气息。
第一个案发现场是一条僻静小巷的深处。警戒线还拉着,但现场已经清理过。即使如此,站在那片潮湿昏暗、仿佛阳光都照不进来的地方,还是能感受到一股令人极不舒服的阴冷和残留的、淡淡的血腥味。
菲菲拿出罗盘,闭目感应。罗盘指针微微颤动,指向小巷更深处,那里阴气确实更重一些,但并没有特别强烈的怨灵或者厉鬼气息。反而有一种……很奇怪的、仿佛被什么东西刻意打扫清理过的“干净”感。
第二个案发现场在几个街区外,情况类似。都是阴暗角落,都是独居的底层女性,死状惨烈,但现场“干净”得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