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回答。
楼道里的灯忽明忽暗,照在她脸上。我第一次这么近看她,才发现她眼角有细纹,唇色很淡,妆化得很认真,却遮不住疲惫。她不像电视里那样光鲜,也不像我心里那个冷酷的“抛弃者”。她只是一个女人,站在这里,手都在发抖。
“我不想见你。”我说,“如果你是为了心安,那就别再来找我。我不需要你的眼泪,也不需要你的礼物。”
她慢慢把礼盒放在门口地上,没再坚持。
“好。”她点点头,“我走。”
她转身要走,我又叫住她。
“以后别这样了。”我说,“不管是纸条,还是直播间的留言。我不想从别人嘴里听说你的事,也不想靠猜来拼出你是谁。如果你真想见我,就堂堂正正地来,别躲在粉丝堆里。”
她背对着我,肩膀微微塌下去,“我知道了。”
她走了。电梯到达的声音响起,门合上,走廊重新安静下来。
我弯腰捡起礼盒,回到屋里,把它放在桌上。没拆。我坐到书桌前,打开录音笔,按下播放键。
里面是我的声音:“今天是第五天。有人送了我一个布包,还留了字条。我不知道你是谁,但你说你在听。这一次,我好像真的听见了回应。”
录音结束,我按了停止。
我把录音笔推到一边,拿出笔记本,翻到之前临摹字迹的那一页。又从手机相册里调出汪璇早年签售的照片,对比笔画顺序和转折角度。一模一样。
第二天一早,我联系经纪人,请她帮忙查商场当天的监控记录。视频传过来时,我正在练歌房等排期。我戴上耳机,一条条往下看。
画面里,那个戴帽子口罩的女人走进商场,走路姿势有些僵硬,右手一直护着胸前的布包。镜头转到侧面时,我认出了她的侧脸轮廓。是汪璇。
证据确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