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家又屋前屋后山前山后搜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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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在木屋里看到地上斑驳的血迹,还有衣衫的碎片时,霍擎风的眼里几乎要喷出熊熊烈火。这碎片的是他熟悉的,是若可身上的衣服。抓着碎片的手青筋暴起,显示着主人正在极力地忍耐着心里的怒火,甚至仇恨!
地上斑驳的血迹激发了他体内前所未有的仇恨和杀意,让他变得异常的可怕。就连他的兄弟,也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
这血迹是若可的!古天策那个混蛋,一定是虐待她了!打手用力一握手里的碎片,骨骼咔嚓一声响。等抓到古天策那个禽兽,他一定要禽兽拧断他的脖子!
“队长,他们往西边去了。”
“追!”冷静下来,霍擎风一声令下,率先冲了出去。
一帮人很快又消失在夜色里,一如来时无声无息。
T市,人间地狱。
受了伤的野狼正在发飙,扫落了一地的东西,那可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他眼都不眨一下就摔碎了。这还是屋内只有这么多东西,要是还有,他照样扫落地不误。
而在一旁站着的,是同样受了伤的莫然。她为野狼挡了两枪,所以野狼并没有伤到要害。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身中两枪,竟然完全看不出来受上的虚弱。
野狼之所以发这么大的火,是因为天狼帮出了叛徒。道上的人都很清楚,野狼最痛恨的就是叛徒。你可以没有多少能耐,但是必须有一颗绝对忠诚的心脏!当初他受尽了酷刑,一身骨头几乎被人打算又重新黏连起来,都没有说出一个不该说的字。这样的人,是绝对无法接受背叛的。
如果背叛的是无关紧要的人,那么便不值一提。可如果背叛的是你信任的,甚至是你可以为他两肋插刀的兄弟,那是比死还要痛苦的事情。
莫然默默地在一旁站着,任由他发泄着心里的怒火。那些价值连城的东西被摔得破碎,她压根没看到,在她眼里,只有此刻如暴龙一样的男人。别人看到的是一头怒火万丈的暴龙,她却看到了那颗别人都以为坚不可摧实则已经被伤到的心脏。
对于男人来说,被自己的兄弟出卖,那是比死还难受的真相。而她爱着的这个男人,此刻正忍受着这种折磨。她恨不得以身相替。
莫然缓缓地眯起眼睛,在心里暗暗地发誓:她一定要让那个狼心狗肺的男人碎尸万段!
野狼似乎也发泄得累了,身体甩落在沙发里,疲惫地捏了捏眉心。天狼帮之所以能够有今天的势力,全赖不像别的帮派那样起内讧甚至自相残杀。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在这平静的水面下,居然有人已经蠢蠢欲动地出卖兄弟以求荣华富贵。
莫然叹了一口气,走过来,伸手搭上他的肩头。心疼他,却没有过多的安慰。“为了那种狼心狗肺的东西,不值得伤身。让医生帮你上药,你不要去救你的宝贝儿了吗?”
闻言,野狼的身子一顿,大掌一拍沙发扶手。“操,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每一次若可有需要,野狼从来都是亲自出动的。这一次因为帮里有人叛变,他愤怒痛心以至于忘了若可正处险境!
莫然就知道,只要提到凌若可,他准能冷静下来。她心里有些微苦涩,但并不吃醋。她经历过一般人不曾经历的事情,所以不会浪费时间为这些小事情而伤怀。况且若可是个不错的女子,她也很喜欢。
“走!”野狼猛的站起来,大步往门口走去。“咱们去解决了古天策那个婊子养的!”
莫然张嘴欲喊,因为他的伤口还没处理呢。但最终没喊,只是拿了一些治疗外伤的药,笑笑跟了上去。长发随风飘飞,自有一番男子所不及的潇洒。
任红尘万丈,我且天涯随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