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林珍娜是谁呀,怼天怼地第一人,利诱不成还能威胁呢,红脸白脸她一个人都唱了,大家拧不过她只能穿,好在这首歌四个人就能唱。
小主,
鼓手的破洞裤一坐下就看不到了,贝斯手的皮夹克和大帽子遮住了本人的害羞,苗欣雨一直被拒绝的大厚底松糕鞋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林珍娜的八孔马丁靴也重见天日。
男的都戴蛤蟆镜,苗欣雨戴茶色阴影太阳镜。
林珍娜的是白框猫眼墨镜,裙子是黑白色拼接的不规则开叉裙,放在这个时代是绝对的离经叛道。
为了不受太多责难,她把开叉的地方缝了一半,虽然很影响美感,可仍是强烈的视觉冲击。
尤其她那显眼的大红唇,在主流审美崇尚自然美的时代,她能做的也只是在心机妆的基础上,涂个口红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
再加上砍袖露手臂的铆钉皮马甲,和铆钉皮手环,整个人看着特别朋克。
刚一上台,如此巨大的视觉冲击,立刻化成山呼海啸般的欢呼之声。
台下的外国记者们就快要疯了,一个个去他的绅士风度,谁拍到就意味着谁有大新闻了。
林珍娜在麦克风前站定,最后环视一圈,确定大家都准备好了才开口。
“大家瞩目,接下来我们要表演的是一首英文歌曲,曲风跟你们一直以来听过的有很大的不同,叫做摇滚乐,是国外正在流行的一种音乐,主打的就是一个勇敢表达。
歌曲的名字是《Its my life》,意思是千人一面非我所愿,我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也希望大家可以坚持做自己,这首歌曲献给你们,谢谢~”
她边唱边弹,边弹边跳。
英文系的学生被身边同学临时抓包当翻译,当听明白这首近乎嘶吼的摇滚乐是什么意思之后,每个人都陷入了林珍娜带来的疯狂之中
“让我听到你们的尖叫声在哪里~”
想跟又不会唱,只能使劲的挥手,发出各种尖叫声来表达自己的喜爱。
要说这首歌哪里不合适吧,歌词积极向上,曲调节奏强烈,听得让人热血沸腾,硬挑毛病的话,也只有演出服不合适这一条了。
“It\u0027s~ my ~life~”
“哇~”
如果说前面的青春励志歌曲激励了在场的年轻人,那么这首摇滚乐,就是彻底激活了他们骨子的叛逆,解放了他们思想上的禁锢。
没有人,是不渴望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