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基督徒的第五个耻辱是为利益与人相争

他也教训我们说,“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五章三十九至四十一节)

他又藉着他的仆人教训我们说,“不要以恶报恶……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十二章十七至二十一节)

一个基督徒如果为自己的利益与人相争,

便足可证明他不听从神的命令,他也不像他的主。

如果有一个基督徒为利益与别人起了冲突,

他同他的对头到我这里来评理,

我不问事情的经过,我要对他说:“你作得不对。”

如果他问我说:“你尚未查问事情的经过与曲直,怎样判定我作的不对呢?”

我要回答他说:“如果是你侵犯别人的利益,自然是你不对;

但如果是别人侵犯你的利益,你是跟随基督的人,却不追随主的脚踪,甘心忍受损失,反倒与人相争,所以仍是你不对。”

如果有两个基督徒为利益起了冲突,

他们到我这里来评理,我要对他们两个人说,

“你们二人都不够基督徒的样式。

那侵犯人的自然不像基督,

那受侵犯却不肯吃亏的又何尝像基督呢?”

作基督的门徒却不听从他的命令,也不效法他的样式,

怎能算为好基督徒呢?

但我们也不是说好基督徒总不与人相争,

为真理和正义,为神的道和主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