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拨款的小把戏

“乳臭未干的孩子罢了。他才干了多长时间?对财政管理有多少了解?就敢这般大言不惭地指导起工作来了!”

看着陈东莱座驾的发动机启动,红色的尾灯亮起,副局长潘亮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向卢雨燕表忠:“系统运行可以绕开他。只要关县有批示就行!”

他是由县府办副主任外放的财政局副局长,当过陈东莱那位被抓的前任,常务副县长鞠坪的大秘。老领导的骤然倒台让他心中多少有些惶恐不安,因而选择更为卖力地向本单位的一把手靠拢。

潘亮此言一出,在场的其他副职和股室主任们尽皆失色。人家陈东莱的车都还没走呢!看来是完全没把这位年轻领导放在眼里。

再说了,公然架空一位县委常委,胆子未免太大了一些。这样表忠心,未免太过火了。

别的先不提,这潘亮还真是刚调过来的外行。光是完全架空陈东莱这一点,在流程上就很难做到。更别说绕过他拨付资金了。

县政府在财政资金的拨付上,有着一套极为严谨且复杂的流程。通常情况下,县局需要首先将拨款的报告或请示整理成正式文件,然后通过特定渠道发送给分管副县长。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它是整个流程的起始点。

接下来,分管副县长会仔细审查县局提交的文件。在这个过程中,他需要综合考虑当前的财政状况以及各个项目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然后对县局的请示做出回应。

如果他认为该项目不符合拨款条件或者当前财政状况不允许,那么他会毫不犹豫地将请示文件退回给县局;反之,如果他认为该项目确实有必要拨款,那么他会将这份拨款请示提交给县长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需要注意的是,分管副县长并没有直接决定拨款的权力。他所能做的仅仅是代表县局向县长/县政府常务会议提出资金申请。)

当拨款请示进入环节后,县府办主任会接过分管副县长圈阅过的文件。根据请示拨款的具体事项,县府办主任需要撰写一份详细的拟办意见,并在其中注明:请xx县长、xx(常务)副县长审示/阅示。